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执行干警上门调解 彩礼纠纷成功执结

发布时间:2018-09-03 08:49:35


彩礼给了,婚礼办了,共同生活半年就散伙,女方家人却拒还彩礼。8月3日,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就成功执结了这样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姚某与申请人张某达成执行和解。

2013年腊月,张某超与姚某英经媒人介绍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2015年10月28日,双方按当地习俗举行婚礼,2016年4月,张某超与姚某英因琐事发生纠纷,被告姚某英离家出走不愿与原告共同生活,张某超起诉返还彩礼,经法院判决,姚某英及其父亲姚某汝应赔偿张某超66500元。

判决生效后,张某超申请强制执行,平桥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之后依据法定程序,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作出了限制高消费令和执行决定书,并立即查询姚某汝的房屋登记信息以及银行存款信息。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多次联系姚某汝,因姚某汝年事已高,为了打开姚某汝的心结,执行干警多次上门了解姚某汝的收入情况,家庭生活情况,是否有履行能力,耐心地给姚某汝及其家属解释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可能带来的后果,并告诉他们“法律确定的义务是必须履行的,姚某英为失信被执行人之后会被限制高消费,也不能坐高铁,生活工作都不方便。”经过多次耐心地沟通,姚某汝及其家属表示会和申请人商量解决此事。8月3日上午,姚某汝向执行干警表示愿意和申请人和解,经过执行干警的不断努力协调,双方自行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责任编辑:王雪阳    


关闭窗口

您是第 7512556 位访客


Copyright©2024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