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高院、市中院《关于加强对聘用书记员教育管理和使用的通知》要求,为加强对聘用书记员的管理教育和使用,更好的提高法院工作效率。5月25日下午,平桥区法院召开书记员工作培训会,会议由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张明丽主持,全体书记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华泽进行了讲话,强调了书记员工作的重要性,对书记员们进行了相关工作内容的培训,传达了院党组提高聘用书记员待遇保障,并将聘用书记员纳入在编干警同样管理范围的决定。
区纪委监委驻区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史杰,对书记员们提出了几点要求:一要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作为法院的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法院的规章制度,特别要注意按时上班下班,不能迟到早退,开庭、参会时要注意着装,有事要请假,并及时履行请假销假手续,这不仅是对工作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二是要端正工作态度。在日常工作中,书记员们要抱着“我们也是法院人”这一态度来工作,要对自身的工作有高度责任感,把自己也当作法院大家庭的一份子,认真做好手中的每一份工作。三是要不断加强学习。在工作之余,要注重学习相关的专业知识,加强对工作所需专业技能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为今后的发展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