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法院纪检监察组认真履行《党章》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注重以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六大纪律》落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彻底扭转违规违纪问题多发局面为切入点,以找准廉政风险,完善风险防范制度为着眼点,认真抓好以案促改工作落实,确保以案促改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增强党性锤炼,坚定理想信念上夯基础。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作为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的首要任务,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终身的“必修课”,加强和完善党员干部学习制度,不断创新学习方式、提高学习成效,确保学有所思、学有所获。自觉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在学思践悟中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让“在党言党、在党为党、在党忧党,对党忠诚、为党奉献”成为全院党员干部的行动自觉。
二是强化廉洁意识,严守纪律规矩上树标杆。全院党员干部带头学习十九大精神、党章党规党纪、《宪法》、《监察法》、最高法院出台五个禁止、河南省高级法院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十不准等各项规定,进一步增强廉洁意识,慎独慎微、慎初慎终,净化社交圈、朋友圈、生活圈;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决做到“三个决不允许”,严格遵守“六大纪律”,始终做到以纪律己、遵规守纪。
三是坚持标本兼治,狠抓问题整改上求实效。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在“问题整改”上下功夫,对剖析查摆出的问题,列出清单,分类施策,结合本系统领导班子“五查”和党员干部“八查”等方面逐项进行剖析整改。要在“建章立制”上做文章,针对典型案件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排查廉政风险求密度,建立完善制度机制求效度。同时,发挥驻的优势,派驻纪检监察组长加入监督单位工作群,第一时间掌握监督单位工作动向,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较好地发挥出“哨兵”和“探头”作用,确保各项制度可执行、可监督、可监察、可问责。
四是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敢于担当作为上做表率。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要求,深入持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六难三案”问题,牢固树立转作风、抓落实的工作导向,思想上自我净化、制度上自我完善、工作中自我革新、修养上自我提高。并要求监督单位认真履行“一岗双责”,逐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形成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做为民、务实、清廉的公仆表率。
五是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到从严治院、从严治警全过程。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强化惩治和威慑、强化监督和制约、强化教育和引导,在“三不”(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同步发力、一体推进,通过持续深化以案促改,建立健全“院党组统一领导、派驻纪检组主导推进、各部门协调配合”的领导体制和整改原则,做到“四个绝不放过”。切实把制度成果转化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净化政治生态的实际成效。
六是突出工作重点,把握关键环节,扎实做好以案促改各项工作的落实。结合法院的职能与权责,岗位的定位与特点,紧紧扭住选好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深刻剖析问题、着力整改提高、注重完善制度等关键环节,以“案”为基础、以“促”为关键、以“改”为目标,做到有则改之,防微杜渐,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从而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