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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春执结第一案 耐心高效化纠纷

发布时间:2019-02-12 17:04:19


2月11日上午10时许,被执行人曾某威慑法律追责,行色匆匆地来到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一次性给付房屋赔偿款20410元,该起案件的顺利执结为新一年的执行工作开了一个好头。

曾某系一起房屋拆迁款纠纷案的被执行人,2018年,李某与曾某因房屋拆迁款分配协商不成诉至平桥法院,经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曾某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返还原告李某房屋拆迁补偿款20000元并承担诉讼费410元。曾某在法定期间未给付,李某多次催要未果无奈诉至法院要求强制执行。

2019年1月22日立案执行后,执行干警张甦积极与双方沟通,疏导各方心理的怨气,尝试化解双方积压已久的矛盾,并向被执行人强调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经过反复的调解和对法律的释明,帮助被执行人理性认识执行工作、尊重执行,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不仅使该案执行金额准确到位,还从源头上平息纠纷,化解矛盾。

至此,案件执行得以尘埃落定,平桥法院新春执行第一仗就此打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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