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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植补种:参加绿色行动 养护美丽家园

  发布时间:2019-03-21 08:34:06


三月,正是春暖花开,微风细雨扮绿大地的季节,为推行生态修复护航绿色发展,落实生态修复措施,3月7日,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委潘弢,环境资源审判庭负责人、员额法官关可欣及法官助理季恒,市森林公安局平桥派出所所长苏加峰,区林业局专家等相关人员,一起来到高粱店乡高粱店村红土门,对孙某、张某滥伐林木一案复植补种情况进行勘察,并联合组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在高粱店乡高粱店村,区林业局专家首先对孙某、郭张某滥伐林木一案中复植补种的苗木生长情况进行了考察、勘验。

2017年8月,被告人孙某经被告人张某介绍,在平桥区高粱店村以1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批树木,在未办理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请人将树木砍伐。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法院审理认定孙某和张某犯滥伐林木罪,两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分别判处罚金10000元。两被告人为弥补自己的过失,委托他人于2018年春季在滥伐数目原址补种苗木。

经现场勘查,补种的土地上种植有红叶杨2900棵,美国红枫2200棵,还有部分玉兰、红栌树种,林业专家表示苗木状况良好,部分栽种有些稠密,后期将指导他们进行改善。

考察、勘验完复植补种的树苗后,平桥法院干警和志愿者及当地群众一起开展植树造林活动。栽树苗、填培土、修地面,大家分工有序、配合默契、热情高涨。一阵忙碌之后,一排新树苗挺立在三月和煦的春风中,为村庄增添一抹新绿。

这次活动得到了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村民们纷纷表示,平桥法院对滥伐盗伐林木打击力度大,宣效果好,让老百姓真正明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道理,今后一定要学法懂法守法,做“绿色”发展的宣传者和践行者。

责任编辑:王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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