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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佳政法干警——平桥区人民法院少审庭法官张陶冶

发布时间:2019-03-25 08:31:16


3月19日上午召开的“全区政法信访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上,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少审庭员额法官张陶冶被授予2018年度“十佳政法干警”称号

张陶冶,男,1984年2月出生,法学学士学位,2009年4月通过法院系统考试,进入信阳市平桥区法院工作,现任平桥区法院少审庭员额法官。曾获得“全市优秀法官”、“信阳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

从书记员到助理审判员再到员额法官,十年来,张陶冶终怀着对审判事业的忠诚、对人民利益负责的态度,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用一颗赤诚之心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默默奋斗。


立足审判工作岗位,司法为民出实绩

在执法办案工作中,张陶冶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凡经他审理的案件或者由他接待的当事人,不论大事小事都耐心细致地处理,所承办案件无一件涉法涉诉信访,不仅维护了法律的权威,而且化解了社会矛盾,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以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认真开展帮教工作,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并在每个学期开学时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获得教育部门及学生的一致好评。在2018年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打击盗窃诈骗”专项行动中,他始终立足一线审判岗位,参与审理了“建材港王某某等人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故意损坏公私财物案”,并主审平桥区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黄某等六十三人电信诈骗案”,为保证案件圆满审结,他放弃节假日,加班加点,认真查阅案卷材料,全面掌握案情,多次召开庭前会议,听取控辨双方意见,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检验的铁案,严厉打击犯罪,维护法律权威。

坚守法官职业道德,勤勉履职勇担当

“公生明,廉生威。”多年的法官生涯使张陶冶深深地懂得了其中的道理。在他办理大量案件的过程中,在办案中严守法官职业道德,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执法,自觉遵守和执行廉政规定,并积极参加廉政警示教育学习,认真撰写学习心得,做到“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分之想,常怀律己之心”。工作十年来,张陶冶从不收受当事人财物、宴请等,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受到了各方一致好评。


作为一名基层法官,不仅要站在学术前沿和时代潮流中思考各种法律问题、社会问题;而且要具备充分运用法学知识解决疑难问题,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该同志从参加工作时就牢固树立起自觉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学习、钻研专业知识,积极探索研究在审判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做到理论、实践相结合,积极参加调研活动,为完善审判工作建言献策。同时虚心向领导和同事求教,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方法,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使自己的能力不断使用工作岗位的要求。

历经磨砺可见锋芒,细微之处方见精神,每一个案卷,每一份文书都记载了他崇尚法律、追求公平正义的平凡足迹。丹心铁骨护公平,因心中那份对法治的信仰,守护天平,担当正义,传递法治,他一直在砥砺前行!

责任编辑:王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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