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上午,在平桥法院民二庭办公室里,一起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家属将一面写有“公正执法 清正廉洁”的锦旗送至该庭庭长易松手中,真挚地表达了对法官秉公、高效办案的感激之情。

2018年3月18日,受害人谭某行经平桥妇幼保健院家属院门口时,被黄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倒车撞倒,造成谭某摔倒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司机黄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谭某受伤后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该事故造成其头部损伤、多处软组织挫擦伤等。由于谭某本身即患有尿毒症、糖尿病等重症,这场突如其来的车祸让她的身体状况雪上加霜,原本不富裕的家庭也更加困顿。
按理来说,车祸发生后,肇事方和保险公司应在责任限额内进行赔付,但双方却对赔付责任和金额产生了争议,2019年4月11日,谭某将肇事司机、车主和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三名被告赔付其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24万余元。
易松庭长在承办案件后深知,一方面要给受害人一个满意的结果,另一方面又要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给各方当事人一个公正的交待。而这一切在双方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情况下,唯有一份公平公正的判决才能定纷止争。
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侵害他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本案涉及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责任认定,被告黄某、刘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无责任。
2019年6月14日,平桥法院依法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向原告赔偿120000元;被告黄某、刘某赔偿原告52718.82元。各方在收到判决书后,在上诉期限内均未上诉,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案件虽审结,但易庭长仍时刻牵挂、担心着受害人是否能顺利拿到赔偿款。在该案判决文书生效后,易庭长多次打电话给保险公司询问该案的理赔进展,并敦促另外两名被告将应赔偿的费用支付给原告。最近,谭某如期获得了三名被告的赔偿款,为了表达对承办法官的的肯定和感谢,谭某的丈夫专程来到平桥法院赠送锦旗致谢,于是才有了开头暖心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