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上午10时,随着法官敲响法槌,平桥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宣布被告人谢某交通肇事案庭审正式开始。与以往不同的是,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并未出现在庭审现场,而是通过“云上法庭”系统参加庭审。
2019年10月25日,被告人谢某在明港镇境内驾驶小型轿车与被害人胡某发生碰撞,造成被害人死亡,被告人谢某负事故主要责任。案发后被告人赔偿了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取得谅解。
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由平桥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云中担任审判长,审判员黄明策、徐永琴组成合议庭,因防控疫情的需要,合议庭决定利用云法庭开庭审理此案。
开庭审理前,法官和技术人员指导双方诉讼参与人,在各自的电脑安装庭审系统并登录、试用,使其掌握网上庭审系统的操作方法。
庭审中,法官、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通过远程视频核对当事人身份信息,开展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实时参与庭审活动。整个庭审过程行为规范、程序完整、秩序井然,即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又不让公平正义因疫情受阻。庭审从开始到结束,只用时30分钟,经合议庭休庭评议后,本案择期宣判。
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平桥法院将结合好疫情防控需要和审判工作的实际,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深入推进“云上法庭”运行,保障疫情防控与审判工作“两不误”,让公平正义畅通无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