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司法主题实践活动中,平桥区法院充分发挥法院审判职能作用,以人为本,多方推进,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为妇女撑起法律保障伞,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一是加大审判力度。该院对涉及妇女权益案件,根据实际情况,一方面开辟诉讼“绿色通道”,对符合规定的当事人依法缓、减、免诉讼费,及时提供法律帮助;另一方面在案件审理中,实行快速立案、快速审理和及时裁判,以迅速解决纠纷、化解矛盾,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二是加大调解力度。该院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切实解决好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在审理妇女维权案件时,注重发挥专业审判特点,尽量做好调解工作,缩小涉案双方的矛盾,增进家庭团结、和睦。通过认真做好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用道德的劝服力,引导当事人讲究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妥善解决矛盾争端,防止矛盾激化,力求取得最好的社会效果。
三是加大法律服务力度。该院法官在审判工作中注意宣传法律知识,寓教于审判,充分利用公开审判、公开宣判的形式开展法制宣传。通过公开审判和公开宣判,把开展解释引导、说服教育工作贯穿案件始终,增强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公信度,扩大办案效果。
四是加大法律宣传教育力度。该院为预防和减少家庭暴力案件,采取设立法律咨询点、印发法律、法规材料,向广大妇女宣传法律知识,提高妇女维权意识。此外,法律还主动加强与村委会、妇联等单位的联系,通过举办妇女权益维护专题讲座的方式,教育人们要尊重妇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