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平桥区人民法院积极参与依法治理,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市场公开,加强规则引领,用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高品质营商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信阳经济社会发展。
8月14日上午,平桥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振独任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当庭促成平桥某单位和信阳某置业有限公司就250余万元欠款达成调解协议。
庭审中,李振院长以娴熟的审判技巧驾驭着整个庭审活动,正确归纳争议焦点,引导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有针对性地举证、质证和辩论。庭审节奏张弛有度,法庭调查层次分明,法庭辩论重点突出,既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查明了案件事实。
考虑到疫后经济重振,企业经营正处于全面恢复阶段,李振院长本着“护航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原则,在充分了解双方诉求和矛盾焦点后,开展了调解工作,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引导双方回归理性,互谅互让、化解纠纷。最终,双方当事人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庭审调解,信阳某置业有限公司分三次将欠款归还平桥某单位。
院长带头办理案件,不仅是落实院庭长带头办案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要求,提高全体员额法官的办案能力所作的生动示范,更是用实际行动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的又一举措,即保护了国有资产,又促使了民营企业重新起航,达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高度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