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上午,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会。传达学习近期上级就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对全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推进。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振出席会议并讲话,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院党组成员、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潘弢就营商环境案件工作运行情况和审判质效指标情况进行通报,并指出,在办理营商环境案件时要压缩案件审理天数,使用简易程序,严格程序和审限变更并加强通报,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案件审理工作。
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振强调,营商环境指标是一个地方的形象、发展潜力和软实力,其核心指标包括市场化指标、法治化指标和国际化指标,主要内容一是市场主体的权益保护。在办理营商环境案件时,要坚持问题导向,严格依法,善意执行,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同时制定涉营商环境案件指导意见,规范相关案件程序。二是市场交易成本和市场维权成本,即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在办理营商环境案件时,要提升办案效率,缩短办案周期,把办案对民营企业的影响降到最低。
李振院长指出,营商环境的评价体系包括世界银行对世界各国的评价体系、国家发改委对各省的评价体系及河南省发改委委托第三方对各市的评价体系。浉河法院和平桥法院作为信阳市的中心城区法院,集中了大量涉营商环境案件,两区法院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信阳市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设,要切实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提高涉营商环境的办案质效。一是实行案件标识制,从立案开始,对营商环境类案件打上标签。二是专人办理,案件审理由速裁团队办理,执行案件由各执行团队长办理。三是专门督查,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快送。四是保证办案质效和善意执行,严禁超标的查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