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政法先锋丨天平显正义 法槌落清音 ——记平桥法院行政庭庭长张志明

发布时间:2021-04-21 13:21:18


在平桥法院行政战线上,有这样一位法官,他专注于行政审判事业初心不改,用青春灌溉法治热土,用忠诚厚植为民情怀,他就是平桥法院行政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张志明。

自从1996年调到行政庭工作以后,张志明先后担任行政庭助审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是一个地地道道的行政老兵。二十五年来,他坚守基层、扎实干事、默默奉献,先后十余次立功、受奖,三次被河南省高院授予全省优秀行政审判法官,2017、2018、2019年连续三年被平桥区人民法院评为“办案标兵”,2020年被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市案例工作先进个人”。

一、业精于勤,忠诚履责实干担当

“请被告直接对被诉的行政行为提供证据并对其合法性进行证明。”这是行政审判法官开庭的场景,也是张志明生活的常态。从事行政审判工作以来,张志明兢兢业业,恪尽职守,高质量完成各项行政审判任务。近三年来,张志明共审理各类行政案件627件,其中行政诉讼案352件,非诉审查案件275件,结案率超过95%,无一案件超审限,质效稳居全院前列。

行政案件的处理不同于其他案件,由于被告一方系行政机关,原告方大多有不满情绪,极易形成政府与群众关注的热点,因此处理时不仅需要考虑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还要考虑相关社会矛盾的妥善化解。在处理案件时,张志明总是直面困难、勇于担当、讲求方法、审慎定夺,注重寻找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平衡点,从当事人的实际诉求入手,积极寻求双方都满意的结果,努力做到案结事了。

在承办某水泥公司诉某区政府企业关闭通知案中,张志明带领团队先后组织了十几次的开庭、谈话、协调会及上百次电话沟通,聚焦企业的关停补偿及职工安置工作。在他与团队的不懈努力下,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并且双方后续就企业转型更是形成了合作方案,创造了合作共赢的局面。

二、刚柔并济,致力解决“疑难杂症”

行政审判具有起步晚、涉及领域广、复杂案件多、当事人对抗情绪重等特点,是令许多人望而却步的审判领域。但张志明法官二十五年始终如一,用一颗细致而坚韧的心在行政审判战线上默默坚守、勤奋耕耘。

在解决一些疑难复杂案件过程中,时常存在缠访闹访的情况,例如刘某文诉某分局三起治安行政处罚案件、陈某英诉某局行政不作为案、李某诉某院工资赔偿案……这些案件往往涉诉多年,矛盾纠缠多,利益纠纷大,原告又多信“访”不信“法”,对抗情绪大,企图采用哭闹、围堵等偏激方式解决个人诉求,处理起来实属不易。为了啃下这些或疑难或复杂的“硬骨头”,张志明时常加班加点,白天开庭审案子,夜晚阅卷写文书,到了周末他又一遍遍约见信访当事人,耐心听取当事人的苦水和牢骚,帮助当事人分析行政处罚的原因,寻找解决问题、走出困境的方法,力求化解行政争议。对无理缠访闹访和非正常上访行为,他从不一味迁就、退让,而是坚守原则,坚决依法处理,达到“处理个别,教育大多”的目的,切实维护了“依法、逐级、理性、有序”的信访秩序。

张志明以扎实钻研业务的劲头,攻克一个一个难案,化解一起一起矛盾,圆满处理了各类“疑难杂症”,成为当之无愧的行政专家。

三、潜心钻研,勤于学习以上率下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审理行政案件所要面对的,往往是外人看来枯燥、繁琐、甚至有些晦涩的案件,但张志明总是全身心沉浸其中,耐心梳理事实证据,深入研究法条适用,始终将不断学习、及时更新知识储备作为不懈的追求。

为了确保案件裁判的公正、合法,除了时间和精力的投入外,张志明从未停止对法律专业知识和法律精神的学习。在审判时,他认真研究每一案件,对每一份证据的分析与认定都一丝不苟,对法律适用精益求精。在审判后,他不忘从个案中总结规律,努力钻研法学理论,精进司法技能,为下一次办理类似案件提供指引。除此之外他广泛涉猎各科知识,积累社会经验,用精湛的业务水平和丰富的人生阅历,努力办好每一起案件,赢得当事人的赞誉和感谢。


对法官来说,判决书是最好的名片。文书逻辑清晰、说理透彻、文笔流畅、裁判结果表述精准是张志明的强项,他所撰写的判决书没有华丽的词藻,没有法学原理的大段堆砌,有的是对事实的精准描述,对诉辩主张的到位回应,是法律逻辑思辨的完美阐述,更是对新类型案件的指点迷津。他的文书曾连续三年获得“全省优秀行政裁判文书”二等奖,是全庭争相学习的范文榜样。

作为平桥法院行政庭的“领头羊”,张志明是出了名的以身作则,高标准、严要求,总是身先士卒破坚冰、闯难关,对全庭干警提出“严守规定、行动迅速、善打硬仗”的要求,以上率下全面打造过硬团队。自2020年担任行政庭庭长以来,他带领的庭室共十次被河南省高院人民法院评为“全省行政审判先进庭”,2017年被省高院评为“优秀集体”,2019年被平桥区人民法院评为“先进集体”,2020年被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三等功”。全庭始终贯彻依法审判、监督行政、官民和谐、维护稳定的理念,妥善处理了一批又一批案件,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了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居高声自远,非是籍秋风”。张志明同志从事行政审判以来,能取得如此骄人的成绩,正是他甘守清贫,积极开拓创新,勇于攀登的结果。他敢于面对困难和挑战,以超出常人的毅力,努力拼搏的精神,无私无畏的风貌投入到行政审判工作中,二十年来,他为行政审判倾注了满腔热枕,为新时代法治建设贡献了坚实力量。

责任编辑:王雪阳 杨烨然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1204421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