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棋不语真君子,落子无悔大丈夫。其实下棋打牌都是一项娱乐活动,大可不必太过认真。被告人吴某只因打牌时旁观人多说话语引起殴打,致使他人重伤,实属不该。近日,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被告人吴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由被告人吴某赔偿原告人李某经济损失35000元。
2009年12月18日中午,被告人吴某在单位职工家属院内与他人打牌时,被害人李某在一旁看牌。其间李某说了吴某起的牌,遂引起双方发生口角。李某对吴某脸上打一拳,吴某起身将李某摔倒,并对其身上踢了两脚,接着又用木马扎对其腰部打两下,后被人拉开。经法医鉴定,李某腹部外伤,致脾、膀胱破裂,腹腔大量积血,其损伤程度为重伤。案发后,被告人吴某已赔偿被害人李某医疗费10000元。审理中,经法院主持调解,附带民事诉讼原、被告人达成协议,由被告人吴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某经济损失35000元,被害人李某对被告人吴某表示谅解,并请求法院对被告人从轻处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本案在起因上被害人有一定过错,鉴于被告人吴某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故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