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下午,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沈意恒,民事审判一庭庭长李祥斌一行到平桥区富民路居委会召开座谈会,解决富民路居委会辖区内某小区业主关于供水、供电的诉求问题。平桥办事处主任唐必勇,物业公司代表及业主代表等人参加座谈会。
据了解,平桥富民路居委会辖区内某小区近200户业主诉该小区物业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要求该物业公司安装市政电力和市政管网直接供给的电表、水表,并支付违约金,该案正在平桥法院审理过程中。
在座谈会上,沈意恒副院长听取了业主代表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对业主代表就物业服务中遇到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解答,并从化解矛盾纠纷的角度出发,对物业提升服务质量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沈意恒副院长表示,平桥法院将会进一步加强与物业公司的沟通交流,对于物业纠纷案件争取调解到位;物业公司也要进一步完善服务合同,积极提升服务质量,坚决不允许侵害业主基本权利的现象出现,为妥善化解和减少物业纠纷案件共同努力。
唐必勇主任对沈意恒副院长一行积极化解物业纠纷表示感谢,并表示今后将与法院协同合作,建立与物业企业在内的多方互动沟通机制,完善多元解纷共同治理机制,提升物业公司与业主的和谐度,助力辖区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