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上午,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五里法庭走进珍珠路办事处牌东社区,通过开设巡回法庭的方式,开庭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
案情回顾
七旬老人王某和妻子周某二人,育有三儿一女,两位老人诉称,因年事已高、身患疾病需长期吃药,但自己收入微薄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需要子女给付医药费和生活费。自己的二儿子因分房一事与自己闹矛盾,拒绝赡养双亲,故将其诉至平桥法院,请求判决二儿子履行赡养义务。

考虑到两位原告年事已高,为了方便当事人诉讼,五里法庭决定将庭审现场设置在珍珠路办事处牌东社区,50多名村民一同旁听庭审。

随着法槌起落,五里法庭员额法官潘涛开庭审理这起赡养纠纷案。庭审中,潘涛充分听取了原被告的意见,结合之前查明的案件事实,详细宣讲了相关法律法规,从情理入手,依法向双方释法明理,对被告子女进行劝解。“赡养父母是每一个子女的法定义务,是不讲条件的,不能因为父母没有给予自己满意的物质条件而拒绝履行赡养义务。”潘涛诚恳地说道。最后,被告认识到自己应承担赡养义务,但因双方还存在其他矛盾纠葛,法庭决定给双方一个冷静处理期,择日再次进行调解。
庭后,五里法庭的工作人员为旁听群众发放了普法宣传册,并对群众提出的子女赡养、农村建房、劳务合同等法律问题进行了一对一的现场解答。
通过本次巡回审判,不仅方便了群众诉讼,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又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了实处,进一步拉近了群众与法官的距离,使群众见证了法院对案件公平公正的处理过程,也使百姓在旁听中增强了自身法治意识,有效地普及了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