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桥法院本年度第三季度“办案标兵”
经验分享 第二期
第三季度办案标兵 蒋荟
蒋荟,自调至前进法庭工作以来,先后任该庭助审员、审判员、员额法官。参加工作后,多次被评为市级优秀女法官、最美法官、先进工作者、平桥区新长城突击手等荣誉称号。
经验分享
在我看来,法官手中的权力来自于人民,服务于人民,因此作为法官我们要把司法为民理念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用亲和司法的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认同。今年截至目前,我办结的案件有 起,下面,我就提升结案效率、优化审判质效谈谈自己的几点心得体会。
一、统筹兼顾,注重效率
今年以来,在政府部门及我院紧紧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思路指引下,对于涉及企业、金融机构等与营商发展密切相关的案件,形成大局观,做到及时送达,及时排期开庭,及时裁判,形成良好的工作节奏和工作习惯。此类案件中,由于经常涉及到被告人数较多且难以取得有效联系地址的情况,采用内网系统进行电子送达、短信送达、合同约定的有效送达方式,穷尽一切手段,大大提高了送达效率,缩短了诉前准备的时间。该类案件事实清楚、双方当事人争议焦点明确,或通过当庭调解或开完庭后五日内完成判决书制作,使案件尽快销号。
二、繁简分流,调解优先
在收案后将简单和复杂的案件分开,通过初步阅卷,先了解每起案件主要案情,了解当事人的起诉是否符合条件,是否属于本院管辖,是否属于民事案件的受案范围,当事人主体是否适格等,以视具体情况尽快采取不同的方式处理。
在此过程中,要与当事人进行必要的沟通、解释,以免造成当事人不理解,导致矛盾激化或转化。庭审中抓住双方争议焦点,理清审判思路。对于事实清楚的案件做到快审快结;对于双方争议不大的案件当庭调解;对于疑难复杂案件,以边审边学的工作思路,多方搜集资料、实地走访勘察、向专业机构咨询,拓展同类案件的审判思路和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及时就相关问题进行总结,对案件中的疑难问题与庭里其他同志研究探讨,精案精办,不断提升办案能力水平。对于即将到审限案件,做到及时清理,无特殊情形及时结案,不留死角。
在审判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争取当日事、当日毕,不拖延,不积攒。我的习惯是每日上午安排两个案件开庭,不多不少,既能保证一次性查清案件事实的时间,又能留下给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的时间。对当庭当事人不能举证完毕需要补强证据的情形,当庭在笔录中记录通知双方下一次质证时间,免去再次送达带来的麻烦。每日下午基本上是我集中写判决书的时间,对近期开庭的案件趁热打铁,仍有调解可能的,掌握当事人的心态,站在各方角度将利弊关系进行分析,尽可能将矛盾化解达成调解,否则及时下发判决书。尤其是离婚案件,在双方均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涉及到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的问题,有的财产较多相当复杂,因此就要采取背靠背的方法,单独与一方当事人谈心,真诚替当事人着想,争取当事人的理解和信任,平衡双方利益关系,缩小差距,捕捉任何一个可以调解的机会,使双方不伤和气的情况下和平解决问题。
三、科学规划,急缓有序
办案过程中,摒弃前松后紧、月底突击的旧有工作习惯,在日常工作中,时刻注意贯彻均衡办案原则,对手头的工作按照案件的难易程度与审理进展情况搭配安排,松紧结合,这个月能结的案子绝不推到下个月,始终保持科学合理、急缓有序的工作节奏。针对审管办的通报抓规划,对案件审限、发回改判、司法公开等各项质效指标保持高度关注,对于落后指标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加以整改。
第三季度办案标兵 吕寿春

吕寿春,2006年进入平桥区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五里法庭、民一庭、邢集法庭工作、立案庭工作,自参加工作以来,先后被获得信阳市五星政法干警、全市法院先进工作者、市先进工作者、个人三等功等荣誉称号。
经验分享
今年截止目前,我办结案件 起。除了办理诉讼案件之外,我在立案庭还肩负着组织立案审查、诉前调解等工作,在把诉讼案件办快办好的同时,如何协调好立案庭的各项工作也是日后工作的重中之重。时间使人变得成熟,实践让头脑更加睿智,我将不忘初心,提高觉悟,冲锋在前。
一、灵活调解,注重效果
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我深知简单的释法并不能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只有消除或减轻当事人心中的积怨才能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我始终坚持以“朋友”的身份与当事人交流,细心发现问题,耐心倾听当事人诉求,化理为情,融情于法,灵活调解。同时,在案件调解过程中,注重弱势群体的保护,用司法裁判与实际行动来弘扬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攻坚克难,务实担当
为数不多的疑难案件常常占用法官很多精力,事实难以确定,法律适用有争议,难以形成有说服力的裁判,办理这类案件需要我们多次阅卷和长时间的思考,首先要在思想上克服畏难情绪,严格审查当事人的每项争议,剥丝抽茧,仔细分析涉诉法律关系,然后结合现有法律法规得出自己的判断。同时,要考量到裁判效果,从法律本身思考问题,从社会角度处理案件。定分止争,促进和解,是我们每个法官应当不懈追求的审判目标。
三、提升自我,合理规划
多年的审判实践让我意识到法律逻辑思维和合理规划对审判工作的重要指导意义。面对日益复杂和增长的案件量,要想游刃有余的处理,需要树立终生学习的理念,每一份裁判文书的作出,就是运用法律规范说理的过程,唯有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丰富自己的知识水平,才能做到“手中有粮,心中不慌”。同时,要始终保持松紧结合、急缓有序的工作节奏,对手头的工作按照难易程度和进展情况,合理规划,凝聚团队合力,虚心听取各方意见,充分发挥各方能动性,构建协作型办案团队。
第三季度办案标兵 王飞

王飞,1995年选调进入法院工作,先后在前进法庭、刑事庭、五里法庭、审监庭、民事庭工作,现为民二庭员额法官。在工作中,他认真负责,在办案过程中注重个人素质的提升,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办案水平,审判质效位居全院前列。
本年度截止目前,我办结的案件共 起。不知不觉从事司法事业已有26载,对于如何提高结案率,我有以下几点总结:
经验分享
一、提高政治站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责任心和使命感提高工作积极性,克服懈怠思想。老骥伏枥,不言躺平,站好最后一班岗。
二、分工合作、各司其职。案件分到本团队后,我首先阅卷,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安排开庭时间,书记员联系当事人提交材料、电子送达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财产保全、司法鉴定工作由法官助理黄艳兰负责。开过庭的案件集中放在文件柜一固定位置,我和法官助理及时分析研讨案情、撰写文书。文书写好后,将电子版和案卷移交给书记员,书记员上传文印室打印盖章,然后送达、整卷、报结案、归档。一整套流程下来,有条不紊、无缝对接,本团队常以“流程不因我而停滞,工作不因我而延误”要求自己、勉励自己。
三、提高庭审质量和效率。开庭时迅速找准焦点,引导当事人围绕焦点举证辩论,要求当事人、代理人语言简练、层次清晰、减少不必要的重复。
四、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我一般上午安排开庭,下午写文书、接待当事人、处理审判事务。这样也给书记员留下整块时间,便于其统筹安排书记员工作。
五、加强学习,及时掌握新的法律规定。协调好工学矛盾,挤时间研读法条,听专家讲座。全面理解掌握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有助于准确发现案件的症结、焦点,快速联想到相关法律规定,在此基础上制定正确的审判思路,避免走弯路,提高办案质效。
六、每天锻炼一小时,增强体质,保证有足够的体力和精力应对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
第三季度办案标兵 彭洁

彭洁,自2009年4月参加工作以来,先后在刑庭、民庭、立案庭速裁团队工作。参加工作以来连续多年被考核为优秀公务员,多次被授予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2020年荣立个人三等功。
自2018年从刑庭转到民庭后,面对全新的工作内容,我坚持在工作之余进行民事法律相关知识的学习。在司法实践中要能够正确的运用法律解决各种情况复杂的案件,不仅需要不断更新法律理论知识,还需要研读最高院发布的典型案例,从中汲取办案经验,从而提高办案的质量和效率,争当一名合格的优秀的民事法官。
经验分享
一、分工合理,事半功倍
我团队现有两名书记员、一名法官助理。一名书记员负责庭前送达、开庭记录工作,一名负责报结、归档等工作,同时根据工作情况分配处理上诉案件、文书上网等工作。法官助理负责辅助法官进行文书的撰写及校对工作。各成员工作内容具体明确,整个审判工作流程环环相扣,工作进行有条不紊,出现问题也能及时发现并解决。
二、提高效率,快速办案
办案速度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及法院形象,也避免了案件积压,影响后续工作。
前期送达工作注重及时有效,在收卷后合理安排开庭时间,再电话联系当事人,能到院领取传票的到院领取,能邮寄到位的邮寄,对于联系不到的被告,通过询问其他承办法官或内网搜索寻找有用的联系方式再行送达,送达不到的及时联系原告进行公告,尽量不因送达不到位耽误案件办理进程。
每月对于能够开庭的案件集中在前三周安排开庭,案情相对简单的案件在开庭后两三天内出具法律文书,较为复杂的在充分查明案情后也不拖延,每周统一邮寄法律文书,最后一周统一结案,结案后及时整理卷宗并分期归档,做到案件、卷宗均不积压。
三、公平公正,优化效果
来法院打官司的很多当事人其实并非只讲法、不讲情,部分被告也非蛮不讲理之人,所以对于纠纷较少、争议较小、当事人有调解基础的案件,法官可以积极给他们做工作、劝其各让一步,在兼顾法理情的基础上最大程度地为当事人争取权益,让双方达成和解,当庭制定还款计划或者当场履行,最终以撤诉或者调解的方式结案,这样不仅能够及时化解矛盾,提高当事人自动履行率,同时也降低上诉率。
对于当事人矛盾无法调和的案件,法官要充分听取双方的意见,证据也要经过充分的质证和确认,必要情况下,需要亲自前往调取证据或者询问案件相关的人员,确保认定的法律事实最大程度接近客观事实,做到兼听则明、断案公正,降低当事人上诉与中院改判的几率。有些当事人在收到判决书后提出了和解的意向,在此及时沟通原被告双方进行和解,也起到了化解矛盾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