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桥法院本年度第三季度“办案标兵”
经验分享 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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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由两名执行干警分享工作感悟

邢永军,1986年进入平桥法院,2013年进入执行局工作。在执行工作中,他公道正派、严谨细致,始终把“为民执法,秉公办案,公平正义”的执法理念贯穿于工作之中,出色地完成了各项执行任务。
执行工作有三境。
有我之境,是把执行工作作为事业践行的,执行法官及时有效实现合法权益人的利益,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融合情理法。面对申请执行人的遭际,挫折,设身处地身临其境为其着想是一种正义,不偏不倚,铁面无私断纷争也是一种正义。
无我之境,是把执行工作作为诗意的洋溢所。办理每一个执行案件,就是一次精神的洗礼,就是一次价值的升华。
忘我之境,是把执行工作作为理论的涵养源,学会感性认识和理性认知之分。
执行工作作为连接当事人的纽带,是执行法官主持正义的场域。在日常工作中我要求团队在案件分下后及时阅卷,根据案情的难易程度制定执行方案,及时记录执行日志,从而做到统筹规划,提高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王刚,2005年从部队转业进入平桥法院,2017年进入执行局从事执行工作。在4年多的执行岗位上,他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拓展司法为民途径,始终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放在首要位置,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忠诚履行着一名执行干警的职责使命。
在办理执行案件中,首先要做到公平公正、严谨细致、服务为民,要严格遵守执行办案操作流程,执行程序的启动、运行及终结都要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并且贯彻公开原则,切实保护执行各方当事人的程序性权利。
在案件办结后,我会将案卷及时整理、扫描、装订、电子档案上传系统,确保扫描件清晰,并同步将案卷归档,保证每一个节点流程能快则快,绝不拖延;对于不符合归档条件的案卷,分析未归档原因,并按不同原因做好分类记录工作,以备后续归档时使用;对于已经装订好的案卷,定期对案卷质量进行严格的审查,完成案卷自查工作,保证案卷归档数量和质量,做到所有案卷高效、完整归档。
执行岗位对个人综合素质要求很高,不仅要掌握基本法律理论,随着社会发展,还要不断学习,及时更新知识,才能跟上司法改革、执行创新的步伐。因此在工作之余,我积极地向资深法官学习,充实自己,通过不断提高执行的专业水平,有效提升办案效率,从而缩短办案用时,提高结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