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桥区法院营商环境评价
整改提升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有关优化营商环境重大决策部署,强化省营商环境评价结果运用,扎实推进以评促改、尽快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全区法治化营商环境水平持续提升,针对区营商环境评价执行合同指标存在的主要问题,根据《河南省营商环境评价整改提升工作方案》要求及信阳中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2020年河南省全域营商环境评价报告平桥区分析报告》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有关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坚持高质量发展根本要求,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政府部门职能转变为核心,聚焦评价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加强改革创新,强化协同联动,对标对表国际国内营商环境各领域先进水平,大力开展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攻坚行动,扎实推进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优,努力推动形成全区市场主体满意、人民群众幸福的一流营商环境。
二、整改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通过整改行动,力争到2021年底,营商环境执行合同指标存在的问题得到根本性改善,企业满意度大幅提升,2021年度营商环境评价执行合同指标排名进入全省市辖区排名第二方阵。
三、整改提升任务分工
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围绕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办理流程复杂、耗时长、费用高等突出问题,深入查找问题症结,完善制度机制,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最大限度减环节、减时间、减成本,做到优流程、优服务、提效率,打造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根据评价报告分析,以下指标列为重点整改指标:立案用时、审理用时、上诉案件移转用时、首执案件结案用时、网上立案率、网上缴费率、电子送达率、庭审直播率、网拍成交率、首执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率、网络查控期限内发起率、文书上网率、诉前调解率、诉前调解成功率、简易程序适用率、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涉企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实际执结率。
1.缩短一审涉企民商案件平均立案用时。涉企案件,买卖合同、金融借款合同和委托合同等商事案件实行网上立案为主、线下立案为辅的立案模式。做到简单、批量案件网上立,符合立案条件的疑难、复杂案件当场立案。平均立案用时控制在0.5天以内。当天立案的案件当天分案。
责任单位:立案庭
2.提高网上立案、网上交费率。指定专人为当事人办理网上立案、交费提供服务,加大宣传力度,对当事人进行引导。
责任单位:立案庭
3.加大诉前调解力度。引导当事人选择诉前调解程序,继续提高诉前调解成功率。
责任单位:立案庭
4.把好案件数据录入源头。立案时在系统中对涉企案件进行标记。准确录入一审当事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并对上诉案件的相关信息录入情况进行检查,做好有效公开案件信息的基础性工作。
责任单位:立案庭
5.深化案件繁简分流工作,准确识别案件繁简程度,快速提升小额速裁适用率。
责任单位:立案庭
6.以结案率达到93%以上为目标,制定本庭法官月、周结案计划。
责任单位:各业务庭室
7.优先办理涉企民商事案件。涉企案件分案后5日内安排开庭,能够即时合议的,庭审结束后立即合议。专委会、审委会优先研究涉企案件。判决意见形成后,承办人应在3日内制作文书,5日内宣判并完成送达。承办人庭前要吃透案情、准确把握庭审焦点,提高一次庭审成功率,严格限制延期开庭次数和事由,延期开庭不超过两次。一审涉企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时间不超过48天(全省平均48.21天)。
责任单位:各业务庭室
8.实现1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清零。现存9个月以上涉企案件以及其他1年以上的长期未结案件应在11月15日以前结案。对于临期案件加强排查、督促力度,防止再出现新的长期未结案件。
责任单位:各业务庭室、审管办
9.提升信息化应用程度。案均电子送达次数不低于8次。各庭要按照人均每月不低于1件的标准完成网上开庭任务。
责任单位:各业务庭室
10.能够公开审理且不存在舆情风险的案件,以庭审直播为原则,不直播为例外。直播完成好的,记入年度考核,予以奖励。
责任单位:各业务庭室
11.做好裁判文书上网查漏补缺工作。各庭室组织员额法官对应上网未上网,应公开未公开的文书进行自查,尽快补录完毕。
责任单位:各业务庭室
12.提高民事调撤率。对存在调解可能性以及判决效果不佳的案件进行甄别,力争以调解方式结案。
责任单位:各业务庭室
13.在《院庭长四类案件监管平台》上录入案件。《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落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规定的需提请院庭长监管的案件、9个月以上涉企案件以及其他1年以上的长期未结案件,立案、信访、办公室、舆情监控等负有识别职责的部门以及案件承办人应通过平台提请监管,或院庭长主动纳入监管,监管情况在平台上全程留痕。
责任单位:立案庭、审管办、各业务庭室
14.提升法定审限内未结比指标,杜绝未结案件亮红灯。非法定理由不得变更审限,存在法定事由的在法定审限届满前履行审批手续,并同步在办案系统中操作。庭室负责人对目前未结的变更审限后的案件进行督促,尽快结案。
责任单位:各业务庭室
15.执行案件当天立案、当天分案、当天线上查控,次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履行裁判文书告知书、报告财产令、“一案一账号”使用规定。3日内发起网拍并进行线下查控,7日内财产评估,评估报告3日内送达,案款7日内发放,涉企案件70日内结案,3个月内无法结案的更换承办人。
责任单位:执行局
16.落实并运行执行联动机制,实现“点对点”查控系统对接,破解查人找物难。
责任单位:执行局
17.组成专门团队集中负责扣押财产的登记、管理、询价、上拍等工作,提升网拍成交率。
责任单位:执行局
18.持续提高申请执行人为企业的执行案件的实际执行到位率,增强市场主题的司法获得感。
责任单位:执行局
19.强化司法能力建设。常规化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高法官法律适用、庭审驾驭、文书制作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另一方面,强化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分类培训,适时组织业务技能考核,不断提升司法辅助能力。
责任单位:政治部
20.配合做好律师收费制度的管理。引导降低律师收费标准;鼓励本地律师事务所与商业保险机构合作,探索律师风险代理商业保险制度。
责任单位:审管办(研究室)
21.提升文书上网率。补齐司法全链信息化薄弱环节,重点关注文书上网率,转变本地法官观念,以裁判文书均应上网、不上网为例外为原则,确保符合上网条件的文书一律上网。
责任单位:审管办(信息化团队)
22.常态化公开数据,加大专项工作通报力度。通过定期公布不上网文书的数量、案号、理由等“反向公开”措施,倒逼法官加快培养文书上网工作习惯。
责任单位:审管办(信息化团队)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