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平桥区法院多举措强化法制宣传

  发布时间:2010-06-21 10:57:34


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在法制宣传工作中充分发挥司法资源优势,广泛宣传、形式多样,取得了良好效果。该院一是积极抢占宣传阵地。把报刊、网络、电台、电视台作为主要阵地,集中力量,加大力度,扩大宣传阵容。二是采取多种宣传形式。针对偏远山区、农村信息闭塞、交通不便等实际情况,该院采取流动宣传车送法上门、巡回审判等方式,发放宣传册,就地开庭审理典型案件,扩大覆盖面,使法制宣传不留死角。三是开展专项宣传活动。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月”、“校园普法”等活动,通过专版集中宣传、组织模拟法庭、上法制课、邀请各界群众及在校师生旁听庭审、选派优秀法官担任法制副校长等形式,强化宣传效果,拓宽宣传范围。四是加大宣传经费投入。拨付专项经费,配备电脑、宣传用车,录像摄影器材等,全力支持法制宣传工作的开展。自2007年以来,全院共撰写各类新闻宣传稿件4600余篇,被市级以上媒体采用4200余篇,采用率达91.3%。宣传了法律,弘扬了正气。该院已连续十四年被评为全省法院系统法制宣传先进单位和市、区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先后有26人(次)受到省、市、区表彰奖励。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1232805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