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审务公开 -> 法院公告

信息公开丨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速裁团队建设规范(试行)

发布时间:2020-06-17 10:29:30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速裁团队建设规范(试行)


为促进审判工作提质增效,实现简案快审、类案专审、繁案精审的工作要求,在诉讼服务中心建立速裁团队。特制定速裁团队建设规范。 

一、人员配备及职责分工

诉讼服务中心专门设立五个速裁团队。速裁团队原则上按照“5+5+10”模式组建,即每个速裁团队由一名员额法官、一名法官助理、二名书记员,共计五名法官、五名法官助理、十名书记员。为实现类案专办、简案快审的工作目标,在现有审判团队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加强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配置。

员额法官的主要职责是对案件审理、合议、撰写裁判文书,及时回应当事人的合理疑惑,有针对性地做好判后答疑工作。

法官助理的职责是按法官的要求,办理案件的排期,审查案件材料,提出案件争议焦点;受法官的委托组织庭前证据交换、庭前会议、庭前调解、对案件进行调查;草拟审理报告、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决定书等法律文书,并校对法律文书;办理案件信息录入、法律文书上网和有关流程管理等工作。

书记员的职责是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负责检查诉讼参与人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负责案件审理时的记录工作;做好庭审的直(录)播及光盘刻录工作;负责办理案件缴费、结算、退费等工作;负责案件裁判文书送达工作;负责整理、扫描、装订、归档案卷材料等工作;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速裁团队的工作总要求

1.速裁团队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两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2.速裁团队审理案情简单的案件主要采用要素式审判模式。

3.在快审快结的同时,保证案件质量,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三、速裁团队审理的案件类型

速裁团队主要负责审理小额诉讼程序案件,主要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类案件,标的额(当事人诉讼请求中主张的除未明确数额的利息部分之外的请求总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下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主要适用下列案件:(一)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纠纷;(二) 身份关系清楚,仅在给付的数额、时间、方式上存在争议的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纠纷;(三)责任明确,仅在给付的数额、时间、方式上存在争议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和其他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四)供用水、电、气、热力合同纠纷;(五)银行卡纠纷;(六)劳动关系清楚,仅在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给付数额、时间、方式上存在争议的劳动合同纠纷;(七)劳务关系清楚,仅在劳务报酬给付数额、时间、方式上存在争议的劳务合同纠纷;(八) 物业、电信等服务合同纠纷;(九)其他适宜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金钱给付纠纷。

四、推广要素式审判模式

针对追索劳动报酬、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请求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物业服务合同(追索物业服务费)等案件,制作庭审要素表、庭审笔录模板及令状式文书模板。对要素式审判模式先行先试,在可推广的基础上,对其他类案逐步采用要素式审判模式。

五、做好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工作

对于举证能力较弱的劳动者,可以加强诉讼指引;必要时可以通知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到庭参加诉讼;对可能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原则上需经过专业法官会议讨论。

六、工作细则

1.由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团队负责将符合小额诉讼条件的案件进行筛选,并分配至速裁团队进行审理。

2.案件繁简分流工作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第一,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类案件;第二,标的额(当事人诉讼请求中主张的除未明确数额的利息部分之外的请求总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下的案件;第三,标的额在人民币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简单金钱给付类案件,如事实清楚、争议不大,当事人双方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

3.案件繁简分流工作原则上3个工作日内完成。如有特殊原因,团队负责人可指派速裁团队的其他法官进行此项工作。

4.速裁团队审理案件的期间从立案之日起开始起算。

5.如审理中发现案情疑难复杂或因案件排期、调查取证、案件事实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导致案件无法适用速裁方式审理的,速裁团队可报请主管院长审批后,将案件转为普通案件进行审理。

6.对于群体性诉讼案件,要充分发挥法官助理的作用,由法官助理进行法庭调查、证据交换等工作,并将案件事实向法官汇报,由合议庭对案件进行评议。群体性诉讼案件在合议庭对案件作出决议后,由法官助理负责草拟法律文书,由速裁团队指定一名法官负责撰写裁判说理部分。

7.对需要统一裁判尺度的案件,速裁团队要及时向庭长汇报。需要经本庭专业法官会议讨论的案件,由速裁团队指定一名法官撰写审理报告,并在撰写完成后一周内提交本庭专业法官会议讨论。

8.如需平衡工作量及统一工作安排,可对速裁团队的收案数及案件类型进行调整。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案件的分配工作,由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团队进行随机分配。

本试行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2020年6月17日

责任编辑:王雪阳 谢明玉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1211243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