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关于调整民事案件速裁团队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实施办法(试行)》(豫高法[2017343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我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进一步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创新审判管理机制、提升审判工作质效、化解案多人少矛盾,结合我院审判工作实际,经院党组研究决定,调整民事案件速裁团队。
一、速裁团队人员组成
牵头部门: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
分管领导:潘弢
速裁法官:张纯松、张素、彭洁、季恒、杨娟
联络人:张素
二、速裁团队办理民事案件类型
1.确认调解协议、实现担保物权、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案件;
2.不子受理、未预交第一审案件受理费的案件;
3.小额诉讼程序案件;
4.离婚后财产纠纷、变更抚养权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租赁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居间合同纠纷、追偿权纠纷、劳务合同纠纷、劳动合同纠纷、诉讼请求金额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分项限额以内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5.系列案;
6.其他双方争议不大的案件。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