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关于成立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的
通 知
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和省市法院有关营商环境重大决策部署,强化营商环境评价结果运用,推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法治化营商环境水平持续提升,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决定成立平桥区法院队伍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
组 长:李 振(党组书记、院长)
副 组 长:张华泽(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王 申(党组副书记)
马建立(党组成员、副院长)
高 云(党组成员、副院长)
沈意恒(党组成员、副院长)
杨云中(党组成员、副院长)
张明丽(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史 杰(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院党组成员)
李家斌(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潘 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马泽武(党组成员、工会主席)
成 员:各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一室四组”
办公室。设在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潘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营商环境日常协调联络等工作。
考核激励组。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张华泽任组长,政治部人事团队牵头,负责制定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奖惩办法,建立健全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奖惩机制。
综合工作组。党组成员、专职审委会委员潘弢任组长,郭伟、于涵(联络人)、尹南、高冬(协助于涵)、杜正威、李琴、徐蕾琳、陈卫卫、孙学会、谢婷婷等同志为成员,审管办牵头,负责上传下达、综合协调、工作总结,掌握工作进度,督促调度、督办工作。
执纪监督组。区纪委监委派驻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史杰任组长,派驻纪检组、综合办牵头,负责定期监督、通报、问责、查处指标落后、工作落后及有关举报损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行为和案件。
宣传报道组。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张华泽任组长,政治部宣教团队牵头,负责宣传报道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成效、亮点和典型案例,营造“案案、事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