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
进社区、进网格、进乡村工作机制
为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快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落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坚持强基导向,推动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向基层延伸,促进矛盾纠纷村村可解。现就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开展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以下简称“三进”工作),特制定我院“三进"工作方案:
一、“三进”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
前面的指示要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快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的指导意见》,充分发挥我院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职能优势,在线对接基层解纷力量,通过“引进来”,“走出去",构建分层递进源头预防化解矛盾纠纷路径,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基层预防化解纠纷网格,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化解,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
二、“三进”工作基础调解站点的建立
(一)建设诉源治理工作模块
在调解平台建设诉源治理工作模块,人民法庭进入诉源治理工作模块后,负责组织基层治理单位以及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将其管理约调解员、网格员、乡镇(街道)干部、村(社区)干部以及其他基层解纷人员信息录入调解平台录入的信息主要包括工作单位、职务、联系方式,对接的人民法庭或基层人民法院等。
(二)建立案件分流制度
本院立案庭根据纠纷数量等实际情况,现将诉讼服务中心干警李佳作为兼职案件分流员,开展在线诉非分流、案件指源、诉调对接、督促督办等工作。
(三)建立诉前调解联络员制度
请基层治理单位,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人员与本院开展分流对接,负责对案件进行甄别,自行或者指定相关人员开展诉前调解、矛盾化解,协助送达,维护基层解纷人员信息等工作。
(四)完善非诉实质化对接制度
村(社区),乡镇(街道)等对接单位或解纷人员在化解,调解过程中需法官参与指导的,可以向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统一提出申请,本院和人民法庭通过推送典型案例,进行法律指导,现场调解、远程在线参与调解和实地参与化解。
(五)建立信息公开制度
在本院诉讼服务大厅,人民法庭等场所或者调解平台上公开入驻调解平台的基层治理单位、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参与化解,调解的基层解纷人员基本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三进”工作的开展方式
(一)全面部署推进“三进”工作
本院制定“三进”工作方案,召开“三进”工作会议,主要领导对“三进”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各人民法庭要把“三进”工作与建立完善基层群众利益诉求机制统筹结合起来。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要利用开展“三进”工作的契机,加强对我院各项职能的宣传,让基层群众全面了解人民法院工作的专业性和便民性,不断提高人民法院工作的社会影响力。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大力宣传“三进”工作,为“三进"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认真总结“三进”工作经验,推广典型
在推进“三进”工作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要认真总结提炼,及时撰写新闻稿件。同时,要注重培树先进典型人物,尤其是扎根司法所等基层一线的忠于职守、开拓创新、公正执法、诚信执业、甘于奉献、廉洁自律等不同类型的先进典型人物,充分发挥先进典型人物的示范、辐射和引导作用,凝聚人心、鼓舞士气。
三、“三进”工作主要内容
(一)人民调解工作
1.加大医疗纠纷、道路交通事故、物业小区、劳动争议、物流、环保、商业区等行业性、专业性领域的调解工作力度,推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
2.较大型企业及工业园区应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逐步增加企业人民调解组织数量。
4.积极发挥村居会、居委会的调解力量,在化解村居矛盾纠纷中发挥的基层基础作用。
5.坚持调解与普法工作同步进行,在调解矛盾纠纷的同时对群众进行相关法治宣传,达到调解一起纠纷,教育一片群众的效果。
6.奖惩考核机制。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法官指导,参与化解,调解的案件量纳入法官绩效考核,将成功化解,调解纠纷数量和质效作为特邀调解员,调解组织动态管理的重要指标,进一步激发参与“三进”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7.落实人民调解员培训制度。每年分级分期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
(二)法治宣传工作
1.建立村居干部培训制度(责任部门调解团队)。每年分期分批对村居两委班子成员进行以依法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知识培训。
2.建立基层以案说法平台,开展有针对性的以案说法活 动(责任部门民一庭、刑一庭)。
3.建立预防性和针对性法治宣传制度。凡是政府实施的 重大项目并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矛盾纠纷的,预先进行预防性法律宣传;对于问题突出的村居以及突发性矛盾纠纷特别是群体性事件,应积极开展针对性法治宣传教育。
4.要积极配合各中小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每季 度至少一次到学校组织学生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5.积极到本区规模以上企业进行法治宣传,努力使企业 普法实现规范化。
6. 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纸杂志,电视网站、微博微信等各类媒体,以及社区走访,普法讲座等活动,全面宣传“三 进”工作以及基层解纷人员优秀事迹,积极培育多元解纷观念,引导人民群众主动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
(三)配套保障
1.加强经费保障。现设置我院诉讼服务中心9号窗口进行案件分流、对接及开展人民调解,配备远程调解装备,保障调解工作的有序开展,争取持续性财政保障机制,对调解人员给予一定的经费补贴,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纠纷化解工作。
2.加强沟通联系。密切与基层治理单位,相关调解组织及基层解纷人员沟通联系,定期召开会议,对于工作开展情况,推进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等,共同分析研判,凝聚工作合力。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