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干警:
根据《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每年3月第一周为我省新时代文明实践推动周。今年是第二届“新时代文明实践推动周”,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推进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引导和促进文明行为养成,为此平桥区人民法院向全体干警发出如下倡议:
一、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学习《条例》的先行者。
认真学习文明条例,坚持全民行动,从家庭做起,从个人抓起;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维护社会公序良俗,增强社会诚信自律,倡导时代文明新风;大力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努力培养符合新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精神面貌、文明风尚、行为习惯,争做时代新人。
二、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和公共秩序,争做贯彻《条例》的践行者。
自觉爱护公共环境卫生、生态环境,不乱扔乱倒,不私搭乱建;自觉做好门前五包,不店外经营,不乱堆乱放,不圈占公共车位;积极开展卫生清洁行动,搞好绿化美化;文明出行,不抢行逆行;低碳生活、绿色出行;自觉践行文明健康、生态环保的生活方式。
三、主动参与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争做宣传《条例》的志愿者。
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积极投身无偿献血、扶贫济困、助残助学等公益活动;踊跃参加各种文明创建活动及志愿者活动,在他人需要帮助时施以援手,把雷锋精神发扬光大;勇担社会责任,传播志愿理念,将文明行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继续以实际行动书写新时代的雷锋故事。
全体干警,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从点滴做起,把《条例》中所明确的各类文明行为融入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让文明之光照亮新征程,共同建设我们的美好家园。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