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召开“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推进会,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振出席会议并对相关工作进行进一步部署安排,全院干警参加会议。
李振院长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
一是深刻认识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以“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抓手,提升工作能力,锻造工作作风。二是先行开展问题梳理。按照区委统一安排,查找能力作风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通过征求意见等方式建立涉及优化营商环境、信访稳定、疫情防控等方面的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时限,确保“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有抓手、见实效。三是制定出台相关方案。按照区委、市中院要求,在院党组的指导下,同步研究制定《中共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在全院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 活动的实施方案》,指出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工作原则,安排起始时间,规划开展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工作举措以及责任部门、责任人、责任领导、完成时限,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各项任务有人抓、有人管,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