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楷永同志任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发布时间:2022-04-22 15:09:48
4月21日上午,在信阳市平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上,张楷永同志被任命为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代理院长。
责任编辑:王雪阳 杨烨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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