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在共青团信阳市平桥区委召开的“五四”表彰大会上
平桥法院两个集体、六名个人获得表彰!
集体表彰
“平桥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平桥区人民法院 明港法庭
平桥区五四红旗团(工)委
平桥区人民法院团委
个人表彰
“平桥青年五四奖章”个人
平桥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张陶冶
平桥区优秀共青团干部
平桥区人民法院团委副书记 陈琪
平桥区优秀共青团员
平桥区人民法院立案庭 尤赞懿
平桥区人民法院立案庭 李佳
平桥区人民法院洋河法庭 樊晶晶
平桥区人民法院政治部(机关党委) 杨烨然

张素(右一)作为明港法庭代表上台领奖

张陶冶(右一)上台领奖

杨烨然(右三)作为优秀共青团员代表上台领奖

平桥法院对各位得奖干警表示热烈祝贺!
青春正是奋斗之时
他们在各自的岗位上甘于奉献、挥洒青春汗水
展现新时代法院干警的青年风采
接下来就跟着小编
一起来认识一下平桥法院这些优秀干警和集体吧!
平桥区人民法院 明港法庭

明港法庭是平桥区人民法院七个派出法庭之一,是最远的派出法庭,辖区包含明港镇、王岗乡、邢集镇、兰店乡四个乡镇,辖区人口多达三十万人。明港法庭现有员额法官2名、法官助理3名、书记员2名,平均年龄仅35岁,是一支朝气蓬勃、干劲十足的年轻队伍。
作为基层法庭,明港法庭始终处在预防和解决矛盾纠纷的第一线,是审判和执行工作的前沿。由于辖区范围广,居民数量多,因此案件数量多,类型复杂多样,除了传统的婚姻家庭纠纷、邻里侵权纠纷、生命健康权纠纷等民事案件外,还有大量因土地流转产生的纠纷以及拆迁补偿安置纠纷等商事案件。明港法庭2019年新收案件827件,结案822件;2020年新收案件1166件,结案990件;2021年新收案件1270件,结案1194件,审判质效位居全院前列。
近年来,明港法庭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推动法庭制度化、正规化、专业化建设,致力于打造出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审判团队,切实提高司法为民的能力和水平。在人员配备不足,案多人少的重压之下,明港法庭始终坚持凝心聚力,统筹兼顾的工作原则,整合人力资源,“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充分发挥队伍结构年轻化优势,发挥“传帮带”的工作作风,将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拧成一股绳,提高团队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形成层层畅通的主体责任链条,加强沟通协作,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坚持依法履行审判职能,用心服务基层、用力服务企业、用情服务群众,把矛盾消化在基层,化解在萌芽,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既化解了矛盾也对村民进行了法治教育,受到了辖区党委政府及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平桥区人民法院团委

2021年度,共青团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委员会在上级团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以“党建带团建”为整体思路,立足青年干警主体地位,号召青年干警弘扬“五四”精神,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青年活动,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作用。
一、强化学习,持之以恒抓好思想建设。
平桥法院团委定期组织团员青年干警学习党团的有关理论知识,并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巩固学习成果。组织团员青年干警前往罗山县何家冲红色教育基地,缅怀革命先烈,传承“五四”精神。举办“学党史、颂党恩、跟党走”主题演讲比赛,展现新时代法院干警的目标和方向以及践行初心使命的决心,激发青年团员的“中国情”,引导全团青年自觉拥护组织领导,积极响应组织号召,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忠于初心。
二、突出重点,严抓实做夯实团建基础。
平桥法院团委不断加强组织建设、团员队伍建设和团员意识教育,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按期换届,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充分利用“三会”以及微信群等平台,组织团干团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青年大讲堂”主题团课,加强青年干警思想政治建设,努力提高团员思想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规范开展团员教育、管理、监督,认真规范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建立和完善团员民主评议制度,增强团员的纪律观念。
三、特色兴团,提升团组织凝聚力。
平桥法院团委还积极开展特色主题团日活动、志愿服务活动及普法宣传活动,坚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号召团员青年干警主动走上抗击疫情前沿阵地,筑起防控疫情的坚固防线,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担责,为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应有的贡献。
平桥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张陶冶

张陶冶,男,1984年2月出生,汉族,现任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员额法官。
参加工作以来,该同志作为平桥法院刑事审判庭最年轻的员额法官,先后主审了“高新技术开发区宁某等恶势力犯罪团伙案”、“平桥区邮政小区尹某某等恶势力集团案”、“金鹰快报卢某某等假记者敲诈勒索案”等辖区内影响较大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专项行动中,他审理了平桥区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黄某等六十三人电信诈骗案”、“应某某等四十一人电信诈骗案”等多起大规模电信诈骗集团犯罪案件。他坚持罚当其罪的原则,对首要分子予以严厉打击,对误入歧途参与者惩罚教育相结合,让他们既感受到刑法的严厉,又感受到法律的温情,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高质高效完成了庭审任务,得到了区、院领导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在完成审判任务的同时,该同志主动探索研究在审判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积极参加调研活动,先后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过多篇调研文章,为完善审判工作建言献策,其中《“寓教于审”在未成年刑事审判中的运用》一文被法律出版社出版的《中国特色少年司法制度改革与完善》一书收录。
该同志先后多次获得市、区级表彰:2013年被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市优秀法官”;2017年被信阳市委、市政府评为“信阳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2019年被平桥区委、区政府评为“平桥区十佳政法干警”;2021年被平桥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评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2022年被平桥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评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
平桥区人民法院团委副书记 陈琪

陈琪,女,汉族,1995年1月出生,共青团员,2019年10月进入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工作,曾任综合办公室科员、立案庭法官助理,现任民二庭法官助理。
参加工作以来,该同志注重抓好学习教育,努力提高团员的政治、业务素质,不断加强团员青年的政治引领,带头发挥团员干部率先垂范作用。加强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协助团委书记开展活动;发挥网络新媒体功能,帮助团员青年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打通“线上”与“线下”工作渠道,扩大团的工作覆盖面,强化服务意识,在思想、工作、心理等问题上为团员青年排忧解难;全面加强基层团支部建设,强化团支部“三会两制一课”,严格团员发展流程,组织完成了网上“智慧团建”信息录入工作、“自评自查”工作,持续夯实基础基层工作。她自觉参加并协助组织全院志愿者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引导和文明行为劝导”活动,深入基层参与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用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传递文明礼仪和责任担当,向群众展示了良好的政法干警形象。同时,该同志团结同事,热心助人,主动从模范先锋身上汲取精神力量,学习优秀品质,向榜样看齐,激励自身更好地服务群众、奉献社会。
自2020年底被调入交通事故审判庭后,该同志努力做好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审判工作,认真撰写文书,时常反省自身,保证有效完成各项工作。同时积极加强理论学习,提高自身解决疑难问题的能力和业务操作的熟练性、准确性,全面提高业务水平,主动把服务群众融入到工作中来,耐心细致做好当事人的解释工作,切实将服务群众工作做到老百姓的心坎上。
平桥区人民法院立案庭 尤赞懿

尤赞懿,女,汉族,1996年2月出生,2020年进入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现任立案庭科员。
该同志2020年进入平桥法院后,被分配到立案庭工作。为了提升自身政治素养和工作能力,她在业余时间不断进行政治理论学习,认真领会党和国家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日常生活中虚心向身边的党员学习,向周围先进典型看齐,多次提交入党申请书,为进一步增强综合素质而不断努力。
参加工作后,该同志虚心接受别人的意见,正视自己的缺点,取他人之所长补自己之短板,经常向身边领导、同事请教工作问题,不断进步,还利用下班时间自学法律知识及司法考试课件。通过不间断的学习以及与领导同事的沟通交流,目前已对法律知识有了详细的认知,并由系统性工作转为辅助法官从事审判性工作。
除此之外,该同志注重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积极带头参加各项文艺活动,完成组织交派的各项任务,并在平桥区委组织部举办的庆祝建党100周年“学党史、颂党恩、跟党走”主题演讲比赛中获得第三名,并参与了平桥区委组织的“我们的节日·中秋诵经典”朗读活动,展现了平桥法院青年干警的良好职业素养和精神风貌。
平桥区人民法院立案庭 李佳

李佳,女,汉族,1998年出生,2021年进入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现任立案庭法官助理。
该同志2021年进入平桥法院后,勤奋努力、踏实肯干,对本职工作认真负责。在思想方面,始终保持先进性,积极参与团组织的活动,用积极向上的思想对待工作和生活,为人诚实,遵纪守法,团结同事,积极参加各种团体活动。在道德方面,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疫情防控以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在纪律方面,自觉遵守单位规章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参加工作以来,该同志严格要求自身,从不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努力锻造过硬工作本领,提升自身不足。带头响应党的号召,坚决服从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积极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中,勇当先锋,敢打头阵,在医疗救护、物资生产、物流配送、项目施工、运行保障、科研攻关、群防群控等“急、难、险、重、新”任务中,在志愿服务、突击攻坚、岗位履职、社区报到、关爱服务等项目中发挥积极作用,表现突出,经受住了考验。在2021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荣获优秀等次。
平桥区人民法院洋河法庭 樊晶晶

樊晶晶,女,1995年10月出生,2020年进入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现任洋河法庭法官助理。
参加工作后,该同志积极参加法官助理专业培训、新进人员初任培训以及党支部会议,加强思想政治学习,牢固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践行责任担当,展现平桥法院新时代干警优秀风采。
办理民事案件,妥善化解人民群众矛盾纠纷,不仅需要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更需要丰富的实践办案经验。该同志便从民事法律知识学起,系统地学习民法典及相关诉讼法,掌握文书书写格式规定,不断地向领导、前辈、同事请教学习,从前辈的日常办案中学习与当事人沟通的经验,学习业务能力上的技巧。在平时工作中,该同志善于观察,勤于思考,对于具备调解意愿的双方当事人积极沟通协调,对于实践中易出现的问题、难点及时标注记录。在日常生活中,该同志乐观阳光,积极向上,与同事和睦相处,互帮互助。作为一名共青团员、中共党员、政法新人,该同志要坚守做人做事的原则与底线,恪守法律,坚守职业准则和职业追求,坚定理想信念和价值取向,受到同事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平桥区人民法院政治部(机关党委) 杨烨然

杨烨然,女,汉族,1994年8月出生,2020年进入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现任政治部(机关党委)科员。
该同志2020年进入平桥法院后,被分配到政治部(机关党委),负责宣传教育工作。为了打好法院宣传工作的基础,努力增强先进性本领,她在业余时间增加相关报刊新闻的阅读,认真学习撰写新闻稿件等方面的相关技巧,在闲暇时间钻研摄影设备及摄影技巧,努力提高业务水平。为了尽快适应本职工作,该同志经常虚心向院里的老同志、有经验的同志学习、请教,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不断开拓创新,致力讲好平桥法院故事,传播平桥法院风采。
参加工作以来,该同志负责平桥法院宣传教育工作,组织运营平桥法院各大自媒体平台,积极配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优化营商环境、提两率等中心工作,做好理论宣传、媒体宣传、社会面宣传等,组织并参与各类普法宣传活动。参加工作以来,该同志先后在各级媒体发文216篇,由其撰写的新闻稿多次在《河南法制报》、《大河报》、《信阳日报》等主流媒体发布,其中2021年在国家级媒体《中国审判》专题发布深度报道《平桥法院道交中心的解纷之“道”》,由其撰写的新闻稿《3小时!324万!一次性调解成功!》被河南省高院公众号豫法阳光、信阳中院公众号先后转发推送,并在电视媒体河南新闻频道《闻达天下》播出,得到了各级领导一致肯定。除了纸质媒体,由其拍摄并撰写的新闻稿多次被平桥电视台《平安平桥》栏目采用,切实展现了平桥法院在各项工作中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