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法院立足辖区实际情况,大力推行巡回审判,把法庭开到离老百姓最近的地方,受到辖区群众的广泛好评。一是明确目标,下达任务,规定各业务庭室巡回审判率须达到审理案件的50%以上;二是在辖区乡镇、办事处设立巡回审判点,定期到巡回审判点开庭审理案件,提高巡回审判覆盖率;三是把巡回法庭开到田间地头,切实方便当事人诉讼;四是把巡回审判与普法教育紧密结合,就案讲法,强化宣传,审理一案,教育一片。今年以来,该院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巡回审判率达69%,既便利了群众、宣传了法律,也实现了巡回审判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