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玉宝老先生笔下的恶霸地主“周扒皮”,天天半夜三更起来学鸡叫让长工劳动,长工们很是气愤。后来,小长工小宝献计痛打一顿“偷鸡贼”,自此半夜再无鸡叫。如今现实生活中,仍有那些不劳而获者,采取翻墙挖洞方式半夜三更真的偷鸡,殊不知是触了刑罚深陷囹圄。2010年9月13日,信阳市平桥区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一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被告人丁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自2009年4月至2010年3月期间,家住信阳市平桥区查山乡农民杨某、丁某,多次采取在厨房后墙挖洞、卸掉厨房门或翻墙入院等方式,乘夜潜入本乡及其周边乡村农户家中盗取老母鸡等财物。其中,2009年4月份的一天夜晚,被告人杨某伙同周某(另案处理)窜至平桥区平昌关镇徐湾村一村民住处,采取在厨房后墙挖洞的方式进入厨房内,盗走14只老母鸡(价值450元),销赃得款300余元,杨某分得100余元被其挥霍;2010年4月7日晚,被告人杨某、丁某及周某窜至平桥区平昌关镇陈店村一村民住处,卸掉厨房门,盗走14只老母鸡(价值450元),销赃得款300余元,每人分得1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秘密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根据二名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