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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中小企业投资者丨信阳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与肖某合同纠纷案

发布时间:2022-11-23 11:09:17


基本案情

2020年3月份,被执行人肖某威名下的两辆汽车在信阳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维修,共产生维修费30910元,并出具欠条一份。后汽车销售服务公司在2020年3月至2021年1月份期间多次催收欠款,但肖某威暂还5900元后,再无还款。无奈之下,销售服务公司诉至平桥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肖某威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维修款30910元,但被告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原告向平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处理结果

接到申请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后,平桥法院迅速出动前往车辆所在地,一小时内到达现场,采取了一系列执行措施,仅用半小时时间便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当场给付了欠款。


典型意义

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是整个司法程序中的关键一环,事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能否及时得到兑现。平桥法院此次执行行动精准快速,用铁腕手段督促被申请人及时履行法律义务,有力打击了规避执行行为,保护了中小企业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把“真金白银”及时装入胜诉当事人的口袋,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下一步,平桥法院将充分利用强制执行措施,强力打出执行声威,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也给所有被执行人以警醒,要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切莫心存侥幸,若拒不执行、规避执行、阻碍执行,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责任编辑:平桥法院宣教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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