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保护中小企业投资者丨河南某家具有限责任公司诉窦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发布时间:2022-11-23 11:13:52


基本案情

2019年8月初至9月底,被告窦某从原告河南某家具有限责任公司处陆续采购价值7000元的商品进行批发零售,当时窦某承诺于2021年1月16日前全部结清欠款。到期后原告公司多次打电话催收,却一直未能成功收回货款,双方就还款问题各执一词,原告无奈,只好将往日的生意伙伴起诉至平桥法院。


处理结果

平桥法院仔细查阅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对原告提交的通话录音证据逐句分析,反复询问被告真实意思表达,帮助双方梳理债权信息,转账记录等。通过不断举证质证,被告终于理清、认可其所付款项系其他货款,现尚欠原告7000元货款。庭后,被告在平桥法院的见证下立刻履行了货款,原告也主动撤回起诉,至此,该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典型意义

在平桥法院柔性司法和温情调解下,被告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双方矛盾得以圆满化解,企业权益得以维护。无论案件标的大小,在家长里短中理清法律关系,在法与情、情与理中寻求最佳结合点,是平桥法院民事案件调解工作的不懈追求。

新阶段,新征程,平桥法院将始终坚持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基层法院的职能作用,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平桥法院宣教办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1204248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