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法院系统开展的“大学习、大反思、大整改”集中教育活动中,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从人民群众满意的地方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认真开展“让人民满意”活动,努力打造人民满意法院。
一是方便快捷立案。设立“一站式”服务立案大厅,从立案到缴费,从送达到保全,立案大厅为诉讼当事人提供“一条龙”服务,当事人“立等可取”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立案窗口有专人解答当事人法律咨询,并成立专门的诉讼调解合议庭,加大诉前调解工作力度,以切实减轻当事人讼累。
二是坚持审判公开。对案件实行排期开庭制度,除法律规定外,所有案件全部公开开庭审理、公开宣判。全面落实公民旁听案件庭审制度,除法律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外,凡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任何公民持有效身份证即可旁听庭审。同时,积极探索裁判文书改革,提升裁判文书的亲和力,为县区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做好准备。
三是清理执行积案。为进一步充实执行力量,由执行局专攻积案,抽调两个基层人民法庭干警全力配合执行工作,突击重点、强力攻坚。同时,依法运用交叉执行、提级执行、滚动执行等措施,大力提高执行清偿率。加强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建设,完善执行协作网络,深入开展清理执行积案活动。
四是关心弱势群体。对于涉及赡养费、抚养费、医疗费用、人身损害赔偿以及追索劳动报酬等严重影响当事人生活、生产的案件,开辟立、审、执绿色通道,优先立案、审理和执行;对于老弱病残当事人,采用巡回办案、上门开庭、上门接访方式;对于确有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实行减、免、缓收诉讼费,确保困难群众进行诉讼。
五是加大廉政建设。坚持统一立案,所有案件由立案庭立案后,一律按从事审判业务法官的统一排号依次轮流转办,坚决杜绝“关系案”、“人情案”;坚持统一收费,所有案件诉讼费均由立案庭统一按标准收费,切实做到“办案不摸钱”,“摸钱不办案”;加强执法监督,在原有14名廉政执法监督员的基础上,再增聘10名监督员,完善外部约束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