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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佑成长 “未”爱同行——平桥法院开展“开学第一课”普法进校园活动

发布时间:2023-02-22 09:20:52




春暖花开季,少年相逢时。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切实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2月21日,新学期开学之际,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张陶冶带领干警深入胡店乡中心学校开展“开学第一课”普法进校园活动,为同学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信阳市平桥区教育体育局法治安全股、法制办负责同志,胡店乡中心校相关负责同志参加活动。


活动上,张陶冶就防范校园欺凌阐释了欺凌者应当付出的法律代价,深刻讲述了校园欺凌对未成年人的身心伤害和对校园整体氛围的影响,并向胡店中心学校的全体学生们致以寄语,表达他对学生们的殷切希望,愿他们都能建立正确的认知,远离法律红线,成为“眼里有光、手中有剑、心里有爱”的有为少年。


“同学们,你们知道什么是校园欺凌吗?知道被人殴打该怎么办吗?如果有人拉你参与打架该怎么办吗?”在胡店中心学校的操场上,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黄俊丽结合现阶段学生的年龄特征,从“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类型”“遭遇欺凌该怎么办”入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学生们普及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法律知识,并结合参与办理的涉未成年人真实犯罪案例,由浅及里、由细入深地讲解了敲诈勒索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强制侮辱罪等法律知识,从权利和义务两个方面,向同学们树立法治观念,提升法律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黄俊丽的授课深入浅出、生动活泼,既让学生们了解校园暴力给自身和他人带来的危害性,也引导学生们正确树立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受到了在场师生的一致好评,大家纷纷表示自己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一定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自我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把“人无礼则不生,事无礼则不成”作为行为准则,争做一名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好学生。

青少年法治教育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近年来,平桥法院始终致力于青少年普法宣传工作,以“润物细无声、法治入人心”为目标,在潜移默化中将法治观念深植于青少年的心中,切实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环境。下一步,平桥法院将继续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不断创新完善普法宣传模式,让法治之光照亮青春成长之路,全力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责任编辑:平桥法院宣教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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