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群众文明行为养成,引导人们树立文明理念、养成文明习惯。3月3日,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志愿者在世纪广场开展“学《条例》 树新风”文明实践专题活动,向群众宣传《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信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相关内容。
活动中,志愿者在世纪广场拉横幅、摆放展板、向来往的群众发放《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页和《信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宣传资料,大力宣传《条例》出台的背景和意义,耐心向群众们讲解文明条例内容,解读日常行为文明规范,提醒劝阻不文明现象,提倡群众们要遵守和践行《条例》内容,将《条例》真正融入日常生活,让文明风尚充盈每个角落。
本次活动有效利用了世纪广场人流量大的优势,发放宣传册400余份,提高了群众对《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信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知晓度和参与度。下一步,平桥区人民法院将持续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宣传贯彻好《条例》内容,提升《条例》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以实际行动引领带动更多群众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让文明之光照亮新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