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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桥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实行思想作风“月点评”

  发布时间:2010-12-17 10:14:21


为更加有效地推进“矛盾纠纷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切实加强警队工作作风的转变,积极为法院审判等项工作搞好服务,信阳市平桥区法院司法警察大队自今年初以来,不断强化作风纪律建设,制订并实施思想政治工作、作风转变“月点评”制度,在促进工作作风转变、公正廉洁执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该院司法警察大队紧密结合警队工作实际,规定每个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为“月点评”日,对全队干警的思想、工作、学习及生活作风等方面进行点评。点评会重点分析当月工作存在的不足和出现的问题,并突出应对的措施,明确要求责任人在整改时限内进行整改,对无视自身问题,盲目自满、抱残守缺者提出批评和训诫。该队还在每季的“月点评”日上进行季度工作述评,由干警本人对上季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职责履行情况及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述职,后由全队干警进行民主测评和队领导点评。

此举,全队干警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司法为民意识和纪律观念明显增强,促进了队伍作风纪律的养成,强化了全庭干警争先创优意识,提升了全队干警整体综合素质。今年以来,该队出警800余人(次),没有出现一起干警违法违纪案(事)件,没有接到一起当事人的投诉,没有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树立了法院司法警察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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