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法治副校长在行动丨“护”青春“守”少年——平桥法院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走进明港镇第一小学新校区

发布时间:2023-05-17 09:01:42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增强青少年的法治观念和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创建和谐、平安校园。5月16日上午,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副主任于涵来到明港镇第一小学新校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小学生们送上形式多样的“法治大餐”

宣讲中,于涵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学生们开展了相关的法治安全知识宣讲,从什么是法律、身边的法律、与未成年人密切相关的法律、如何遵守法律、远离校园欺凌、防溺水安全等六个方面展开了详细讲解,在场的学生们听得仔细又认真。

同时,于涵根据小朋友们的成长特点,简化了复杂法律条文与生硬案例,将一个个典型案例融入生活场景中向学生提问,积极与学生们互动,并给同学们发放精心准备的小礼物,同学们纷纷举手作答,现场气氛十分热烈。

“我们郑重宣誓: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彻底告别不良行为习惯,提高法治意识,远离违法犯罪,做一个文明小学生,做一个合格的小公民,为社会和谐贡献力量!”活动最后,全体小学生们齐声宣誓,用稚嫩而坚定的童声喊出法治少年最强音!

活动结束后,干警向学生发放了《未成年人保护必知法律常识》、《预防校园欺凌》等手册,教导同学们要养成规则意识并加强自我保护,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做好青少年法治宣传工作,对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有着重要意义。下一步,平桥法院将继续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好法治宣讲活动,根据不同年龄学生的学法用法需求,针对进行法治宣传,切实提升青少年法治意识,筑牢校园思想安全屏障,不断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贡献司法力量。

责任编辑:平桥法院宣教办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1211801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