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时间,72个小时,能干什么?
在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这个答案是:
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在基层
第一天,联系、协作、调解、起诉
第二天,提交、立案、审批、通过
第三天,开庭、判决、实质性化解
枫桥式法庭在基层落地生根
看平桥法院邢集法庭副庭长潘涛如何火速办案
被告周某、严某二人合伙经营沙厂,因生产需要雇佣原告蓝某、王某等八名外省务工人员为其提供劳务,后沙厂因政策原因停止经营,双方对工资进行了结算后发现,截止2023年4月20日,被告共拖欠原告工资九万余元。但结算后,被告二人始终以各种理由推诿拖延付款,原告多次催要未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诉至平桥法院。
为最大化的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潘涛第一时间与当地镇政府联系沟通,商讨最佳解决办法。但与此同时,另一边的当事人却发生了意外,众多农民工在长期未得到劳动报酬的情况下,看到工厂内有许多设备尚未处理,脑子一热居然想要对剩余设备采取自我维权措施,当地公安机关获悉后第一时间介入!至此,为避免矛盾升级,镇政府立即成立工作小组,紧急制定方案,平桥法院邢集法庭火速“加盟”、全力配合,与相关单位一起集中办公。
在实地走访中,潘涛发现该厂区内确有机器设备存在,且设备完好无损,经研判后确认设备变卖后价值可以满足本案金额,问题出现了巨大转机,他立即向工作小组汇报进展。在现场调解时,潘涛用温和亲切的语言安抚群众情绪,劝导其冲动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要用法律合理维权,相信法院一定会依法裁判,维护群众权益。同时,潘涛现场带领法庭干警与司法所工作人员汇总该案原告起诉所需要的材料,在各方的协调配合下,实现了矛盾发生的第二天提交立案,当日审批通过,第三天安排开庭,开庭当日做出判决,整个纠纷化解流程仅耗时三天!
这次的劳务纠纷实质性化解过程高效且有效,是当地政府、司法机关多方联动的典型经验,充分发挥了基层法庭在诉源治理中将问题解决在基层的重要作用。让群众看到了解决疑难问题的新途径,为此后类似案件的当事人提供了维权参考。2023年5月18日,第二批共计7名农民工来到法院开庭。
面对不断涉及基层群众利益的案件,单单依据一方力量,无法将问题最优化解决,只有深入推进诉源治理,结合府院联动机制,优化司法服务,让枫桥式法庭在基层落地生根,才能实现矛盾纠纷在诉前、诉中、诉后化解过程中的无缝对接。下一步,平桥法院将继续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推进常态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为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共建平安法治平桥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