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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庞景玉到信阳法院调研

发布时间:2023-07-10 10:46:35


7月5日至6日,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庞景玉到信阳市平桥区法院、罗山县法院调研。

提要求 明方向

在定点联系的平桥区法院召开座谈会,庞景玉通报了平桥区法院审判执行质效指标情况,听取了平桥区法院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肯定了整体工作情况,指出了差距和不足。他强调,要多从主观上分析原因,查找在思想认识、司法理念、工作作风上存在的不足,积极主动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要厚植为民情怀,牢固树立案结事了意识,不断提升司法为民服务水平。要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周通报、月点评、季奖惩,推动效率与质量并行发展。

进法庭 促工作


随后,庞景玉逐一调研城东等6个人民法庭,实地察看法庭硬件设施及功能布局,与法庭人员深入交流,听取法庭管辖范围、人员配备、案件办理、生活保障等情况汇报,了解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等工作情况。他要求,要在人财物上向法庭倾斜,为干警在基层干事创业创造良好条件,推动人才乐于奔法庭、愿意留基层。要积极“走出去”,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进一步加大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力度。

深交流 解民忧


庞景玉利用半天时间与来访群众面对面交流,深入了解基层法院情况。在全面了解情况后,对当事人的信访诉求予以回应,提出解决方案。他要求,接访同志要耐心倾听群众诉求,认真梳理案情,研究诉求是否合理,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要进一步深化执行公开,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让当事人了解、理解执行工作。

听汇报 出实招


庞景玉在罗山县法院召开座谈会,详细听取罗山县法院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工作情况汇报。他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扛稳责任履行职责。要落实好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规定,扎实推进集中管辖改革,确保环境资源案件集中审理。要准确把握环境资源审判特点,牢固树立正确司法理念,把每一起环境资源案件都办成精品。要加强学习研究,总结先进经验,走出一条可复制可推广的特色环境资源审判道路。

信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万喜陪同调研。

责任编辑:平桥法院宣教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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