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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 | 平桥法院便利立案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3-06-30 17:54:31



    2022年至2023年上半年,平桥区法院立案庭以服务群众、便利诉讼作为工作出发点,紧紧围绕打造便民化诉讼服务建设为中心,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满足感、幸福感,现将立案庭在便民立案方面的工作总结如下:

    落实立案登记制。对符合立案条件,应由本院依法受理的案件,做到有诉必立、有案必接;对于诉讼材料不齐全的,进行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全部释明。压缩立案时长,提高立案效率,做到当天立案、当天分案。

    建立容缺受理机制。允许当事人在立案时,只上传起诉状、主体材料、诉请主要依据、代理行为材料以及能确定管辖法院的材料,其余非关键性材料在规定期限内补充完整即可。今年以来,我院通过立案容缺受理机制立案4368件,占全年立案总数的58.51%,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

    扎实开展跨域立案。为切实解决异地诉讼不便利的问题,我院积极开展跨域立案服务工作,2022年作为管辖法院接收外法院立案6件,作为协作法院向外法院提交立案1件;2023年作为管辖法院接收外法院立案3件。

    全面推行网上立案。依托“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等平台,搭建网上立案平台,方便当事人集中办理立案缴费、信息查询、诉前调解等诉讼事宜。202211日至1231日,共受理诉讼案件12919件,受理首次申请执行案件6391件。加强网上交费、电子送达、网上保全等平台的运用;1-12月,网上立案率99.41%,网上交费1810万余元,电子送达率达99.98%202311日至630日,共受理诉讼案件7466件,受理首次申请执行案件3338件。加强网上交费、电子送达、网上保全等平台的运用。1-6月,网上立案率99.98%,网上交费率93.17%。电子送达率104.34%,网上保全率82.10%

    上门立案。当事人黄某军是双眼失明的残疾人,20228月的某天,曾来法院诉讼服务大厅要求办理离婚诉讼业务,由于黄某军行动不便,立案大厅的接待人员为其提供了详细周到的立案服务,但由于当事人未携带相应材料,当日无法成功办理立案,立案庭庭长考虑到黄某军是残疾人的特殊情况,当即决定方便当事人,为其提供上门立案服务。 

    设立老弱病残孕立案“绿色通道”。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精神理念,设立了老弱病残孕立案“绿色通道”,对特殊群体的案件优先接待、优先立案,优先为特殊人群办理各种立案登记手续。积极传递司法正能量。

    积极施行诉讼费减半收取办法。为进一步减轻当事人诉累,推行诉讼费减半收取制度。对案情复杂确需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在庭审后告知当事人补齐诉讼费。

    下一步,平桥区法院将继续把“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一理念做实做细,不断提升立案服务水平,优化当事人诉讼体验,以实际行动优化营商环境,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


责任编辑: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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