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丨法官力促履行 企业破镜重圆 发布时间:2023-07-28 16:49:19
经营企业尤其讲究契约精神
买卖交易更应尊重双方合同约定
在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手持天平的承办法官
情法结合的执行理念
促成一对破镜重圆的合作伙伴
因承接项目需要五金材料
被告辽宁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与原告河南某五金销售公司合作
先后分七批从原告处
采购五金材料共计87万余元
原告已早早完全履行了交货义务
被告仅支付部分货款后
未付剩余38万余元的货物尾款
此后原告多次催要
被告均以资金紧张为由拖延付款
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原告将被告诉至平桥法院
同时申请了财产保全
法院依法冻结了被告公司银行账户
经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李婷婷主持调解
被告同意给付欠款
但由于其资金均在冻结账户中
需原告申请撤销保全措施方能履行
但先前的拖欠行为使原告对被告失去信任
不同意解封账户
李婷婷提出
可以将该案流转至执行程序
由执行局直接划扣
需要被告支付一笔执行费
被告则认为该笔费用本无需支出
双方因此事再起争执
为优化营商环境
切实减轻涉诉企业诉讼成本
李婷婷当即与院执行局和财务部门沟通
将该案执行按扣划行为立案
在执行方式上加以变通
被告接受该调解方案
法院执行划扣冻结资金
原告顺利拿到欠款
结案后
原告将一面锦旗送至李婷婷手中
“认真负责解民忧
务实高效暖民心”
感谢她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该案的调解过程
就是一个解结的过程
调解时
不仅要在还款行为上持续发力
还要避免因还款方式产生新的矛盾
通过多部门联动
帮助当事人打通问题处理的捷径
真正实现“一件案 一次了”
促进涉企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促进交易行为规范化
引导各方诚信经营
夯实助企服务举措
办好“小”案件
优化“大”环境
平桥法院一直在行动
责任编辑:平桥法院宣教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