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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院联动丨信阳市政府秘书长、市自规局副局长出庭应诉,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发布时间:2023-08-30 09:12:26


8月28日,原告某置业公司诉被告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信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征收及行政复议一案在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党组书记、院长张楷永担任审判长,被告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王德宏,信阳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刘祖刚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在庭审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在张楷永院长的引导下,围绕被告要求原告补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否合法等争议焦点进行充分的陈述、答辩、举证、质证,并发表辩论及最后陈述,整个庭审重点突出、程序规范,该案经合议庭审理,将择期宣判。

庭审后,王德宏副局长表示,当一次被告,胜过十次法治教育,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能够深入掌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群众“面对面”交流,直观了解争议产生根源以及群众真实诉求,有效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促使行政机关依法办事水平再提升。


刘祖刚秘书长表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必然要求,也是贯彻落实省、市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要求的必然举措,对推动信阳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提升信阳依法行政水平起到积极作用。

该案庭审不仅实现了“告官见官”,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告官能见官,出庭又出声”的真实写照,也是平桥法院坚持依法行政、保障民生的生动实践,对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动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建设法治政府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平桥法院将进一步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统筹,促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继续加大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力度,让出庭负责人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中积极发挥作用,努力营造严格依法行政的法治环境,积极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责任编辑:平桥法院宣教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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