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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第一课丨育人以法 润物无声——平桥法院持续开展法治副校长“开学第一课”法治宣讲活动

发布时间:2023-09-11 09:22:58


初秋开学季,普法正当时。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责,近日,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法治副校长们走进辖区学校,持续开展“开学第一课 送法进校园”法治文化活动。

高新区第四小学

9月5日,平桥法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法治副校长吕寿春,审判管理办公室副主任于涵,走进高新区第四小学,为该校师生送上了秋季开学法治第一课。

讲座中,于涵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学校师生系统讲解《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内容,并对青少年如何防范校园欺凌、校园暴力引发的未成年人犯罪、网络电信诈骗、毒品危害等进行重点详细解析,引导教育孩子们做好自身防护,远离犯罪。吕寿春呼吁同学们树牢法治观念,做到学法遵法守法,加强道德修养,关注心理健康,树立远大志向,自觉把人生理想融入国家富强、民族复兴的伟业之中。

甘岸办事处中心小学

9月7日,平桥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法治副校长李婷婷走进甘岸办事处中心小学,以“认识法,了解法,走近法,系好人生的法治纽扣”为题为全校师生开展法治讲座。

讲座中,李婷婷从“法律责任年龄”“高空抛物”“校园欺凌”“正当防卫”四个方面,结合生活中真实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严密的数据向同学们讲述了作为未成年人如何远离犯罪,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怎样辨别违法犯罪,面对违法犯罪该怎样保护自己。

明港镇第四小学

9月6日,平桥法院明港法庭副庭长、法治副校长张素,走进明港镇第四小学,开展以“法治来护航”为主题的法治教育讲座,为该校师生送上“开学法治大礼包”。

张素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以真实案件为例,分析未成年人的违法成因及预防对策,深入浅出地就青少年如何学法用法、如何保护自己等方面进行授课,帮助同学们树立法治意识,增强自护能力,远离不法侵害。

高新区第三小学

9月6日,平桥法院城东法庭副庭长黄媚走进高新区第三小学,以“‘未’爱护航 与法同行”为主题,为学生们讲授开学第一课法治课。

讲座中,黄媚结合同学们的年龄特点,以审判实践中的典型案例为切入点,围绕交通安全、校园安全、校园欺凌、防灾用电、人身安全等方面向同学们传递安全教育信息,呼吁同学们从小树立规则意识,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做好自己的“首席安全官”。

育人以法,润物无声,从人民法院审判席到菁菁校园的三尺讲台,从人民法官到手持教鞭“传道、授业、解惑”的法治副校长,让同学们真真正正体验到“法律就在身边”。

今后,平桥法院法院将持续开展送法进校园、模拟庭审、公众开放日等活动,让青少年在法治的阳光下茁壮成长!

责任编辑:平桥法院宣教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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