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下午,信阳市平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11名同志获人大任命。
会上,平桥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楷永宣读了平桥法院关于提请职务任免的议案。
陈让礼同志任平桥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张陶冶同志任平桥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彭洁同志任平桥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
董新凤同志任平桥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张素同志任平桥区人民法院明港人民法庭庭长
李婷婷同志任平桥区人民法院甘岸人民法庭庭长
叶合青同志任平桥区人民法院洋河人民法庭庭长
黄媚同志任平桥区人民法院城东人民法庭庭长
潘涛同志任平桥区人民法院邢集人民法庭庭长
蒋荟同志任平桥区人民法院羊山人民法庭庭长
陶佩航同志任平桥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在领誓人的带领下,11名新任职人员进行庄严的宪法宣誓,誓词铮铮,响彻全场,洋溢着忠于法律、忠于人民司法事业的坚定信念!新任职人员表示将始终保持坚定执着的法治信仰、捍卫正义的价值追求、忠诚履职的使命担当、清正廉洁的职业操守,在司法实践中履行法官职责,用实际行动捍卫宪法和法律尊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