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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平桥法院1名同志获得全省法院先进个人!

发布时间:2024-02-06 17:32:20


  2月2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工作会议。通报表扬了2023年度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1名个人榜上有名!

  

  

全省法院先进个人:黄媚(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城东人民法庭庭长)

   

  黄媚,中共党员,深圳大学刑法学研究生,现任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城东人民法庭庭长。黄媚同志于2020年5月调入平桥区人民法院,先后在执行局、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庭、城东人民法庭工作。参加工作以来,黄媚始终保持着认真、严谨的工作作风,用最朴素的职业精神和行动诠释着法官的责任与担当。2021年被平桥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评为“先进工作者”,2023年被信阳中院授予“个人三等功”,在本院多次获得“文明干警”、“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工作吃苦耐劳。无论是执行干警,还是刑事助理,亦或是现在的民事法官,黄媚总在组织需要的时候勇挑重担,迎难而上,每一个身份都全力以赴,每一个足迹都用心用情丈量。2022年5月,为做好营商环境工作,黄媚被纳入速裁团队,为追平上半年度其他速裁法官的平均办案量,黄媚经常把中午午休时间利用起来加班开庭,下班后撰写判决书,每个周末时她都坚守在工作岗位,身上仿佛有使不完的干劲。2023年全年,她结案1310件,结案率98.12%,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被发改率0.38%,调解率11.68%,息诉服判率96.79%,在兼顾审判质量和效率的同时,多项质效指标位居平桥法院前列。2023年被列为“身边的榜样”,其先进事迹在“三零”创建——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信阳实践专题宣传中,被法治日报、河南电视台法治频道、河南法制报、信阳电视台法庭内外、信阳日报等多家媒体拍摄宣传,并发布深度报道。

  注重法治化营商环境。城东法庭辖区人员流动量大,市场经济活跃,跨区域矛盾纠纷案件居多,案件审理难度较大。在担任城东法庭庭长后,黄媚除了内挖潜力外,积极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搭建多元化的解纷机制,并始终坚持将优化营商环境理念贯穿案件审理全过程。2022年9月,黄媚就依法合理利用诉讼保全、快封快解、债权转让的方式,成功调解了一起案涉金额高达2359万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最终原告来到法院自愿申请撤诉,该案得到了圆满的解决,积极推动了当地营商环境工作,获得一致好评。

  融入基层治理大局。2023年,黄媚积极走访农村、社区、企业,处理矛盾纠纷案件数百起,尤其关注留守老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在办理一批原告为12名空巢老人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时,她不仅为其申请减免诉讼费,还赶赴村里指导老人们在线立案,完善材料,答疑解惑,释法明理,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得到当地居民的一致赞扬。除此之外她还总是挤出时间前往辖区小学给孩子们上普法教育课,关心关爱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为辖区居民安居乐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责任编辑:平桥法院宣教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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