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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教育日丨平桥法院开展“4·15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4-04-16 08:28:07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国家安全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国家安全教育的意见》有关要求,4月15日,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积极参与平桥区“4·15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吕寿春带领干警在世纪广场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和普法宣传。区委书记董立淳,区委副书记耿传清,区委常委、区委办公室主任陈嘉源一行莅临现场观看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法院干警通过悬挂宣传条幅、设置宣传展板、摆放法律咨询台、发放国家安全教育宣传资料,向群众普及了什么是国家安全,什么样的行为可能涉及危害国家安全,以及危害国家安全的相关知识。并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讲解了《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等法律法规,引导群众深入理解国家安全知识,树立国家安全观念,自觉做国家安全的遵守者和坚决捍卫者。

干警来到周边人流聚集的场所,走近群众身边进行普法释法,发放宣传折页,介绍公民应依法履行自身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与义务,切实提高群众对国家安全知识的知晓率和普及率。

此次普法宣传活动营造了“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维护国家安全人人可为”的浓厚氛围,平桥法院将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契机,不断创新宣传内容、宣传方式、宣传载体,探索普法宣传新路径,持续增强辖区居民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意识,为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钢铁长城贡献法治力量。

责任编辑:平桥法院宣教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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