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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桥法院1名同志获区人大常委会任命

发布时间:2024-07-01 09:34:42


6月28日,信阳市平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1名同志获人大任命。

平桥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楷永宣读了平桥法院关于提请职务任免的议案。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如福向被任命的同志颁发任命书,现场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通过:

任命付巍为平桥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挂任期一年)。

责任编辑:平桥法院宣教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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