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张士贵,男,1973年1月28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41150********,住信阳市平桥区恒大名都9号楼2单元3006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徐强与被执行人张士贵合同纠纷一案中,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豫15民终155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张士贵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标的额:398723.3元。
根据申请执行人徐强的申请,为切实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决定依法悬赏征集被执行人张士贵的财产线索(法院掌握的除外)。
悬赏期限:从发布之日起一年,(自2024年8月27日起至2025年8月27日止)。
悬赏条件:1、提供被执行人张士贵的个人信息(地址、住所、临时场所)并协助申请人、法院将其拘传至法院,申请执行人承诺奖励举报人人民币3000元。
2、提供被执行人张士贵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按照执行到位的财产,付给举报人执行到位财产的10%作为奖金。
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人员,本院及申请执行人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376-3859972(方法官)
特此悬赏公告。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