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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佑成长 “未”爱同行——平桥法院深入开展法治副校长“开学第一课”法治宣讲活动

发布时间:2024-09-09 08:18:54


        又是一年金风送爽,丹桂飘香。为加强校园法治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律观念,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近日,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法治副校长们走进辖区学校,扎实开展“开学第一课 送法进校园”法治文化活动。

明港镇第一小学



        党组成员、副院长梅发友及法官助理黄俊丽走进明港镇第一小学,为全校师生上了一堂未成年人保护法治知识宣讲课。黄俊丽在课堂上结合学生的年龄特征、心理特点和认知水平,围绕“做一名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小学生”为主线,通过实际案例讲解,让同学们认识到法律的危害,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树立法律信念,远离法律红线,做“眼里有光,手中有剑,心中有爱”的新时代有为少年。授课结束后,梅发友对校区安全开展了全方位排查,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更加健康和谐的校园环境。

高新区第四小学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吕寿春来到高新区第四小学,旨在提高全校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共同守护校园的安全与和谐。吕寿春对校区开展了安全大检查,首先检查了保安室的各安保器械是否齐全,可否正常使用;接着对学校消防安全设施进行排查,确保灭火器没有过期、不足等情况;最后检查了食品安全及食堂消防安全状况,了解各个环节的运作,切实压实责任,将学生安全保障工作做实做优。

平桥区第九小学

        刑事审判庭庭长张陶冶为平桥区第九小学师生送上了秋季开学法治第一课。讲座中,张陶冶以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规范言行、洁身自好等小学生守则为起点,结合实际案例,融入法律规定,就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校园霸凌、电信诈骗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和防范措施进行了讲解。张陶冶还对学校治安、消防、食品进行了一次无死角排查,为学生创造安全的学习环境。

高新区第三小学

        行政审判庭庭长董新凤走进校园,敲响开学法治第一课“上课铃”,董新凤告知同学懂得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珍惜校园美好时光,远离违法犯罪,志存高远,勤奋学习,争做知法守法的新时代小公民。同时对消防安全、食堂食品安全和校园周边的环境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安全摸排,查漏补缺消除学生安全隐患,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改进要求,全力护航学生平安健康成长。

明港镇第四小学

        明港人民法庭庭长张素在明港镇第四小学开展法治宣讲,张素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从什么是校园欺凌、欺凌会在哪里发生、校园欺凌的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重点宣讲,以及如何应对校园欺凌给出了具体的方法,引导学生要敢于向校园欺凌说“不”,坚决反对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告知同学们树立正确的认知,严于律己,提高法律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并通过正确的方法和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
        播一粒法治种子,育一方法治心田。法治副校长“开学第一课”集体送法活动覆盖学生1000余名,得到了学校师生及家长的一致好评,不仅增强了学生的法治观念,增强了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也为构建和谐平安校园、依法治校奠定了法治基础。

责任编辑:平桥法院宣教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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