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丰富法院干警的业余生活,陶冶干警情操,展示法官风采,树立法院形象,平桥区法院在平桥世纪广场举办大型专场文艺晚会,区四大家领导亲临现场观看演出,并对该院通过文艺晚会宣传法律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
针对一段时期以来新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式和辖区实际,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法院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增强干警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明确重点服务对象,为辖区经济社会平稳和谐发展提供实实在在的法律支持。
服务企业发展“给路子”。明确一个民庭专门负责辖区有关涉及企业权益的工作,不定期走访企业,了解、处理问题,努力减少和化解影响企业生产、项目建设的矛盾和纠纷;对困难企业,在法律规定权限内能够减免缓费用的一律减免,对审判环节的案件,依法公正高效审结,对执行环节的案件,通过采取制定还债计划、设置担保等灵活多样的“放水养鱼”方式,力促企业与权利人达成和解,尽可能维持有发展前景企业的生存;对涉及多个部门、多个企业,或涉及工人群体利益,或涉及面广,乃至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及时与上级法院、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沟通,获取支持;对为应对危机、扩大内需、加快发展的工程建设等投资项目中发生的贪污、侵占、挪用等犯罪行为,则依法从重从快打击。
服务农村建设“有点子”。为切实服务好社会主义新农村特区建设,继续坚持“三个面向”的做法。面向农村,把基层人民法庭作为面向农村的最广大窗口,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工作职能,切实处理好所有涉农案件,不断提升司法保障和服务水平;面向基层,加强与农村各级基层组织的联系,尤其是乡镇党委、政府,公安、司法、民政职能部门,村委会、村民组、民调组织之间的联系,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确保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将纠纷解决在基层;面向群众,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最高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便民工作的若干意见》,开展巡回办案活动,就地立案,就地审判,当即调解,当即结案,就地执行,确保不误农时;对困难群众缓免减诉讼费,以最简便的方式、人民群众最能听得懂的语言妥善解决纠纷。
服务人民群众“想法子”。大力开展“让人民满意”活动,组织百名干警走村入户,零距离服务群众。充分了解社情民意,所有干警必须走进所包村组的群众家庭,掌握所包村组的基本数据,比如在全乡处于的地理位置、发展位次,辖区面积,人口,外出务工人员情况,医疗服务情况,以及重点防控场所、人员,等等;掌握辖区群众的思想动态和生产生活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反映群众愿望、要求,及时在权限范围内调处纠纷。尽力解决实际问题,结合法院自身职能,面对面做好法制宣传工作,为群众提供方便、及时、优质、高效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快速化解矛盾纠纷,对涉及“三农”的多发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能引导解决的当即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尽最大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将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给每位干警配发一本工作笔记,所有工作情况均需体现在工作笔记上,干警必须每月定期或不定期走访两次以上,没有记录,视为没有开展活动;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认真、工作无效果或未完成走访任务、弄虚作假的部门和个人给予相应处理,乃至纪律处分,对较好的则给予相应表扬或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