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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桥区法院三大措施反规避执行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1-07-21 15:41:07


 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开展以来,信阳市平桥区法院采取三项措施,强化协调配合,创新执行方式,加大执行力度,掀起反规避执行活动高潮。 

一是强化协调配合。该院积极主动向区委汇报活动开展情况,争取领导机关对执行活动的支持,积极与金融、工商、房管、银行等相关部门进行对接协作,协助法院办理查封、扣押、冻结、过户等手续,逐步从法律、经济、政治、生活、舆论等各方面对被执行人进行制约,形成执行工作合力,促其自动履行,创造良好的执行环境。 

二是加大执行力度。坚持集中执行与分散执行相结合、内部协作与外部联动相结合的两结合原则,定期开展联合专项行动。在内部组织执行局精兵强将,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车辆,打好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攻坚战,营造内部团结协作、配合有力的工作氛围。在外部积极利用执行联动机制,采取定承办人、定执行期限、定执行目标、领导包案的四定一包责任制,确保执行工作有效推进。 

三是创新执行方式。加大对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的使用,形成高压态势,严打老赖。针对被执行人难寻、被执行财产难找、协助执行人难求等问题,通过强化规避执行防范机制、以财产查控为主体的规避执行发现、揭露、举报机制、以行为限制为主的规避执行威慑机制、以刑事制裁为最后手段的规避执行惩戒机制等,创新执行方式,充分运用法律武器威慑被执行人,迫使其履行法律义务,破解执行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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